一個從草原上走來的蒙古族打工仔,從內蒙古到首都北京,並不富裕的他倔強地戰鬥在法律戰線上,兩年多義務為全國各地的520多名農民工討回了857萬元的血汗錢,他無愧於草原上的雄鷹……
一個法律工作者,能夠貼上自己的錢為弱勢群體免費打官司,在這個社會中也許不多見,但是巴特爾就是那微乎其微中的少有者。如今,巴特爾只是一個義務維權志願者,沒有律師資格證書,但是在農民工中他小有名氣。兩年來,除了農民工來找他維權,還有社會上其他人也慕名而來。兩年多,他援助的案子人數達到1000多人,法院執行回的金額達1100萬元之多。也許正因為這些,他的義舉引起了北京各大媒體的關注。
4月上旬,記者偶然機會打聽到巴特爾要回包頭老家辦事,高興萬分,只等著有一天能夠接觸這位農民工的貼心人。 4月28日上午,記者終於等來機會,巴特爾告訴記者他回到了呼市。在新城區的一家律師事務所裏,記者見到了他。
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巴特爾剛到呼市,就被好幾位慕名尋求幫助的人“圍追”。巴特爾説,這兩年,由於忙於為農民工維權,一直沒有時間回家,此次回家鄉,他也希望能夠為家鄉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
★“棄文從法”源於一次意外事故
巴特爾,包頭人,屬80後一代,2002年在北京的一所大學中文系畢業。他寫過劇本,也賣了出去。他的願望是能夠從事他的本專業,甚至是搞文學。
巴特爾説,如果不是那次“啤酒爆炸”事件,他也許一輩子也不會和法律服務工作者聯絡起來。
2003年,他在北京的一家餐飲公司當經理,他管理的一名服務員從酒水員手裏接啤酒時,誰知酒瓶當場爆炸,將這名女服務員的手指炸傷。當時以為去醫院包紮一下就沒事了,哪知傷者對藥物過敏。“縫合的時候她差點昏死過去。”巴特爾説,他們後來找到廠家,但是廠家讓找保險公司,在幾經週折後他為這名員工爭取回了5000元的索賠。也許這位受傷女孩的哥哥“慧眼識珠”,看到了巴特爾的韌勁和倔強,更有股不服輸的氣魄。
這位受傷女孩的哥哥是農民工,並且向他講述了農民工討薪的艱難,問他能不能幫他們的忙。當時巴特爾沒敢答應,因為自己對法律知識懂得並不是很多。不過從對方渴求的眼神裏讓巴特爾下定決心學習法律。
★為農民工討薪,艱辛的維權路
巴特爾接手的第一件案子就是後來驚動大半個北京城的“李正洪”等農民工的維權案。
2004年6月12日,李正洪等40多名農民工,經老鄉介紹來到北京市一建築工地打工。2005年春節將至,急於返鄉的民工卻苦於身無分文,便選派李正洪等5名民工為代表找公司商討工資何時發放。可是,讓他們失望的是他們非但沒有討到工資,反而受到人身攻擊。那個春節,40多位一分錢沒有拿到的民工們在北京一個簡易房中度過了有生以來最淒涼的春節。
2005年,巴特爾正式接手了李正洪等68名農民工討薪的案子。
在最初的維權過程當中,巴特爾坦言,最初也是那種過激的行為,甚至帶著68名農民工圍堵北京市勞動局,圍堵長達3天,甚至和一些人發生衝突。他們一級一級地找,一層一層地求。然而,討薪的希望徹底破滅。
許多人走了,離開了北京,離開了給過他們希望,也給過他們絕望的北京。當時只剩下24個人。2005年12月 28日,李正洪和工友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06年12月25日,這個長達兩年多的案子終於畫上句號,法院給他們執行回來24萬元。
巴特爾説,在維權的路上,自己身心受過“摧殘”,還挨過打。但是他還是堅持下來了,是因為一種同情,更多的是一種責任。
民工鄒建龍在一個建築工地受了工傷,下肢沒有任何知覺。勞動部門最初認定為五級。只給很少的一部分補償。巴特爾代理了這個案子後,首先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又向北京市勞動局重新認定。半年之後,由五級變為三級,當時提出補償140 萬元,但是對方只給80萬。經過反反復復的週折,巴特爾最終為傷者爭取回來120多萬元的索賠。
此外,他代理一個農民工討薪的案子,把所有的農民工都給拖垮了,最終只剩一個人。但拖了兩年,他終於為這位農民工討回五萬多元錢。
★巴特爾稱自己是“正義的無賴”
巴特爾很適應都市的生活,不管什麼時候巴特爾好象從來不怯場,無論是在法庭還是律師事務所,巴特爾可以讓兩個盛氣淩人的律師在眾人面前説不出話來,甚至可以讓兩個律師在結案之後還滿懷敬意請這個此前在他們眼裏只是個無賴的人吃飯。在他身上有著男人一樣的力量,有著不斷戰鬥的慾望。就如巴特爾所説,他什麼苦都吃過,就是嘴上不吃虧,現在還沒有從嘴巴上敗下陣來過。這就是巴特爾能夠每接手一起案子都要勝訴的原因。
而此外,巴特爾之所以對於每接手的案子都有一個底,那是因為他收集的證據要很多很全。當然,每一個證據後面都飽含著他的汗水甚至是眼淚。
他明白,按照現在這種訴辯式的審判模式,是誰主張誰舉證。那麼要想提出這樣的訴訟主張和訴訟請求,你就必須有相應的證據予以支持這個主張。如果你提出這種訴訟請求以及相應的主張,沒有相應的證據來支持的話,那麼你的訴訟請求,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也就説意味著你敗訴了。因此現在對於律師來説一個官司的輸贏,就是絕大部分要取決於你的證據收集程度。那麼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確實要花費律師非常大的精力,也就是成本。這個成本包括時間成本、經濟成本,還需要律師在這裡的智力因素。
巴特爾説,自己歪點子多,所以有個別名叫“正義的無賴”,他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一些手段去取證。為了取證,他自己買了DV機,將證據錄下來拿到法庭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現在錄音、錄像、攝影這樣的取證,可以不經過對方的許可,也就是偷拍方式是許可的。這要求律師嚴格依據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去做,但他作為一個代理,普通的公民,不違反法律。因此,巴特爾辦案往往讓對方防不勝防。在案件的陳述上,他還會出其不意,將對方甩給他的包袱再甩給對方。
當然,取證的背後就是更大的冒險。也正因此,巴特爾常常會接到恐嚇電話,或者恐嚇行為。他記得有一次,在石景山法院開庭前一天晚上,當事人威脅他説:“你明天早晨敢去開庭去,我把你的雙腿打斷”。誰知他説:“我看你把我打到什麼程度,你把我打瘸,我拄著雙拐回來,打殘我坐著輪椅回來,不勞駕您送,我説明天八點半我準時到。”第二天他照樣提前到場。
★打官司不收錢反而貼了5萬多元
就像他的名字一樣,在蒙古族語言中,“巴特爾”是英雄,“巴特”是雄鷹。巴特爾對自己名字的理解是,鷹的翅膀不屬於藍天,應該屬於這個天空。
接連不斷在北京幫人家打官司,巴特爾在普通百姓,尤其是弱勢群體中的名氣越來越大。北京不少律師事務所想請他,和他合作,但是巴特爾最後都給回絕了。由於他要代理案子就是免費,這樣對靠收取代理費生存的律師事務所來説是難以接受的。
巴特爾有一個不成規的準則,那就是只接手弱勢群體的案子,有錢人給多少錢也請不動他。巴特爾説,他原來是在北京的一家公司上班,每月2000多元的工資,但是自2005年他進行法律援助後,一個月最多一天,就去報到或者去領工資。老闆説:“巴特爾做事很認真,很執著,所以他既是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又為弱勢群體討回了公道,進一步講,能為今後的和諧社會盡一部分貢獻,我覺得也挺欣慰的,所以我才很支持他。”現在,老闆也成了法律服務幕後志願者,兩年來已經為巴特爾支援了四萬多元錢。
他把所有的工資都拿出來貼在案子上。吃、住、行這些都是自己出,有時候農民工沒錢,連飯也吃不上,巴特爾還得請他們吃飯。同時,為了將農民工複印成本降低,他自己狠狠心,買了臺打印機。
巴特爾最內疚的就是幾年上班,還沒有給父母補貼過一分錢,而且家裏人還要倒貼錢。有時候,他實在週轉不開了,就向遠在包頭的老爸老媽尋求支援。巴特爾從不敢直接開口,他就寫信,寫信光寫信皮,不寫信瓤,就空信封寄回去了。老媽最了解兒子了,一看便知是暗號,就跟他爸説:“這孩子,八路軍往山下扔石頭,沒子彈了,趕緊給寄錢吧。”就這樣家裏人就給寄錢來了。
對於巴特爾這種舉動,起先家裏人是堅決反對的,他們本想他在北京上學是為了出人頭地的,沒讓他們省心,相反讓他們擔心了。但是後來還是理解了,直到現在的支持。巴特爾算了一下,兩年多來,他援助的案子已經達到1172人,僅農民工就有857人,所有案子執行回金額達到1000多萬元。
巴特爾的舉動讓很多人感動,現在在北京,已經有20多人成了志願者,他們和巴特爾一道抗起正義的大旗。
★巴特爾為農民工維權支招
巴特爾認為,這幾年,國家出臺有關農民工維權的法律法規達1000多部,可以適用的也很多。但是現在農民工維權不是一般的難,而是非常困難,這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打官司的經濟成本高。往往一場官司所花費的成本要比所主張的賠償要多出三至五倍;取證難,凡是惡意拖欠的企業從用工那天起就不會給他們留下任何證據,他們不簽合同,工資結算單上也沒有人簽字或者蓋章;農民工對於維權途徑的選擇不當。當發生拖欠時,首先想到的就是勞動局,但是有的案件卻不在勞動局的管轄範圍,由於這個原因會造成時間的拖延而超出訴訟時間,他們也不能再主張自己的權利;很多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差。有很多人不簽勞動合同,在工作中不注意保留證據;
另一方面,是用工體制不健全。有的有關部門規定建設領域施工要有保證金,但是不是所有的單位能夠落實了的。他希望國家有關部門在“保證金”的制度上要落到實處,不要成了一紙空文。
責編:張蘭
更多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