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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正研訂“孔明”“岳飛”等不得註冊商標

 

CCTV.com  2008年10月28日 17:0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八日電 台北消息:台灣知識産權保護部門“智慧局”正在研訂“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草案,將明確規定岳飛、孔明等知名的歷史人物,以及巴黎等著名地名,未來均不得申請註冊商標。

    據《工商時報》二十八日報道,過去台灣“智慧局”核準企業申請商標時,偶有出現一些商標上的爭議。“智慧局”表示,由於審查官依每位的經驗不同,引用法條不一,難免會發生核準商標後,卻引發一些爭議。

    報道説,“智慧局”特定蒐集匯整審查實務案例,並參考其它國家和地區審查基準,訂定“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草案,除加強識別性理論説明、厘清相關條款於個案的適用原則外,並就審查實務常見的文字、字母、數字、簡單圖形、姓氏、標語等,析述其識別性審查原則。

    舉例説明,若生産礦泉水的企業,要以“礦泉水”當作商標註冊,“智慧局”不會核準,因為,業者不把産品的成分當成企業商標,影響其它企業的權益。而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對於歷史人物的姓名,以及著名的地名,以後不再核準註冊,除非因使用而已取得後天識別性,例如以“牛頓”使用在雜誌作為商標,“智慧局”才有可能核準其申請。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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