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審計報告顯示,53個中央部門存在問題金額293億余元 2%屬於違法違規問題
8月27日下午,受國務院委託,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了《關於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劉家義表示,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其他部門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在做好2007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工作的同時,認真整改去年審計發現的問題,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305項,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的資金41.95億元。審計發現的117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後,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10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注重揭示體制機制層面問題
從近幾年審計工作報告可看出,預算執行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是逐年下降的。在今年中央部門本級預算執行發現的問題中,僅有2%屬於違法違規問題,而且有相當一部分違法違規問題是由於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等方面因素造成的。
審計署新聞發言人劉達朱説,針對這一特點,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進一步加大了對重大和典型性問題的揭示力度,同時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層面揭示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反映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時,共對20個部門、單位點了名;在報告的每個部分,都揭示了審計發現的案件數量、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還披露了個別情節惡劣、性質嚴重的重大案件。
在審計報告中,更加注重揭示因管理不嚴格、政策執行不到位、制度不夠完善而導致的問題。劉達朱説,在這些問題中,有些是多年以來一直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的,如“財政部批復的部分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年初不細化”、“教育部、中科院等28個部門年初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174.98億元”等等。
針對這些問題,審計工作報告提出了“進一步改進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準確性、科學性和透明度”、“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建議,以推進深化改革、加強管理,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從根本上促進這些問題切實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