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員工倣冒領導簽字虛報發票63萬元獲刑

 

CCTV.com  2009年11月26日 05: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華龍網-重慶晚報  

>>>海量新聞,請點擊“新聞頻道”

  本報訊 利用負責報銷單位部分活動費用的便利,我市一知名民企幹事陳某,倣冒領導簽字,虛報發票63萬餘元據為己有。昨日沙區法院透露,因犯職務侵佔罪,陳某已被該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陳某來自榮昌農村,進入我市一家知名民營企業後,負責起單位部分活動經費的報銷工作。法院介紹,2007年7月到今年5月期間,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開始在菜園壩購買並私自填寫發票。之後,他又模倣單位辦公室領導、總裁和財務總監等的筆跡,在這些發票上簽字。利用這樣的方法,他先後虛報發票63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據為己有。同時,2008年11月到今年5月間,陳某還虛構理由向單位借款26萬餘元,其中一部分以實際費用或虛報的發票相衝抵,截至案發時,仍有6萬餘元沒有衝抵。

  今年上半年,陳某所在單位在核對賬目時發現,陳某前任工作人員,每年報銷的發票數額只有十幾萬元,遠遠小于陳某的報銷數額。財務人員又將陳某報銷的發票拿去給集團領導核對,假簽字由此曝光。之後,單位向公安機關報案。案發後,陳某只退回部分贓款。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虛構理由借款及虛報的手段,將單位60余萬元的公款據為己有。他的行為已經構成職務侵佔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彭偉

1/1

  相關鏈結: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