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男子刺死強拆者獲緩刑 專家建議作指導案例

 

CCTV.com  2009年10月19日 10:2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內容速覽]  月前,遼寧本溪一男子張劍刺死強拆房屋者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是我國新時期拆遷糾紛中出現的首例判決。該案向社會釋放出積極信號,可成為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私權的典型案例。

>>>海量新聞,請點擊“新聞頻道”

張劍的母親白艷嬌稱開發商拆遷她家的房子後,蓋起了別墅。

遼寧省本溪市,有房地産公司打出帶有“特權階層”字樣的廣告。

出獄後的張劍回到家裏,一年多沒見面的孩子跟他已經有些生疏。

  中國青年報10月19日報道 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遼寧省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9月4日的一紙判決,讓張劍走出了他已待了400多天的本溪市看守所,重獲人身自由。

  10天的上訴期風平浪靜,公訴機關和被告人所在方都保持了沉默。備受輿論關注的張劍殺人案件,就此“妥善”落幕。10月8日上午,張劍和母親白艷嬌趕到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向為他們代理此案的律師當面道謝。

  在一群不速之客多次強行拆遷的背景下,當自己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入室毆打,家人也受到威脅時,張劍拔出了水果刀……

  在部分法律界人士看來,張劍殺人犯罪但未抵命,是我國新時期拆遷糾紛中出現的首例判決。該案向社會釋放出積極信號,可成為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私權的典型案例。

  但住宅防衛權是否無限,在法律界仍存在爭議。

  人在家裏坐,禍從天上來

  張劍衝出家門,一口氣跑進了平頂山的林子裏。他當時還不知道自己是否殺死了人,他無法判斷他的刀刺在了行兇者的哪個部位。他只記得那張面孔和他的年齡相倣。當時是2008年5月14日上午8時左右。張劍離開之後,家裏的房子便被夷為平地。

  一大早在家裏好端端地坐著,生性文弱的張劍無論如何也沒想到會惹來這場無妄之災。迎接他的,是一個月提心吊膽、東躲西藏的日子。

  張劍是本溪市明山區東興街道辦事處長青社區22組居民,28歲,失業。他所在的社區,是本溪城區最後一片大型棚戶區。2005年4月,本溪市政府下發通知,把長青社區列為該市採煤沉陷區治理擇址建設用地,要求居民限時騰空房屋。這片棚戶區改造項目通過商業開發的模式進行:本溪市華廈房地産開發公司(以下簡稱“華廈公司”)獲取了長青社區所在大片土地的開發權,蓋起了名為“山水人家”的豪華別墅群。

  包括張劍家在內的15戶長青社區居民成了“釘子戶”。他們認為在自己世代生活的土地上蓋起的是天價別墅,並非公共事業,要求得到一筆合理補償。

  談不攏,可以通過合法程序強制拆遷,但華廈公司走的不是這條路。

  2007年至2008年,華廈公司員工多次帶人找這些“釘子戶”的麻煩。儘管本溪市政府拆遷辦2006年就明令禁止其非法拆遷,但華廈公司的員工並沒有對“釘子戶”們收手,他們依然打人、砸東西、強行扒房。張劍那一刀,就發生在家人被一群不速之客圍攻的情形之下。

  兒子拿刀捅人逃跑後,白艷嬌打聽得知,被刺中小腹的拆遷人員叫趙君,受雇于華廈公司。半個月後,她在遼陽找到了兒子,並帶去趙君已經死在醫院的消息。

  2008年6月16日,在律師和母親的陪同下,張劍到北京市宣武區陶然亭派出所投案自首。

  相關鏈結:

1/2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