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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特大挪用公款案:支書主任聯手挪用3000萬

 

CCTV.com  2008年11月21日 15:5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檢察日報  

  村支書和村主任本是村民的&&人,不想他們卻為了蠅頭私利,“攜手”挪用公款3000萬元,給他人謀“方便”。近日,浙江省瑞安市檢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對張德文、陳進普提起公訴。

  張德文與陳進普分別是瑞安市安陽街道(原為安陽鎮)??橋村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2002年12月,溫州新湖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新湖公司)與??橋經濟合作社簽訂了關於??橋村返回地建設的協議書,約定由合作社出地塊、新湖公司出資金共同聯建開發,新湖公司向合作社提供人民幣3000萬元作為定金。2004年10月10日,雙方簽訂了補充協議書,約定若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需要,新湖公司向政府繳納土地出讓金,政府返還土地出讓金給??橋村時,??橋村再返還給新湖公司。

  2004年,瑞安市國土資源局要求??橋村的返回地掛牌出讓,新湖公司想參與投標而資金不足,便找時任??橋村黨支部書記的張德文和時任該村經濟合作社主任的陳進普,要求先借用上述定金3000萬元。張、陳二人均以此事要經過村兩委和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為由拒絕,新湖公司承諾事成後給予好處,二人才同意幫忙。之後,二人擅自將3000萬元定金分兩次借給新湖公司。 (瑞檢)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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