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25日電(記者周婷玉、張景勇)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25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規定,嚴懲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行為。
公安部提出,一些不法分子組織未成年人從事扒竊、搶奪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情況,在一些地方比較突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對此,應在刑法中作出專門規定予以懲治。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因此增加了有關條款,規定:“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責編: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