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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彪 廣州市的大毒販
視頻截圖
警方抓獲販毒人員
阿彪—— 廣州本地人,廣州市的大毒販,掌控著廣州市眾多的毒源;採取“整買零賣”的方式,從“上家”手中批量購進毒品後,再“少量多次”分銷給“下家”。
不管你是要麻古也好,要冰毒也好,要K粉也好,要海洛因也好,他都是應有盡有。
阿文——境外毒販,阿彪相對比較固定、交易量比較大的一個“上家”,反偵查能力強,行動及其謹慎,經過長時間的監控,2007年年底,廣東省邊防總隊掌握了一個重要線索,阿彪和阿文即將進行一宗數量巨大的毒品交易
對於警方來説,這是他們抓捕這兩名大毒販的最佳時機。
偵察員:我們當時的方案就是説,只要阿彪跟阿文有這種交易,我們就打這種交易的現場,這對我們有利,對我們掌握證據有利,所以當時我們第一套方案就是,在阿彪跟阿文交易的現場實施打擊,實施抓獲。
數量巨大的毒品交易,兩名謹慎多慮的毒販,為了確保抓捕的成功,警方必須制定出萬無一失的抓捕計劃。
偵察員:
一個就是阿彪拿著(毒資),去阿文住的房子裏面進行毒品交易,12:42他房子裏面有幾個人,我們不清楚,而且他是外地人員,他體貌特徵我們沒掌握,他的身體狀況怎麼樣,他的抵抗能力怎麼樣,我們都沒掌握,所以説如果我們貿然的説,對他的房間進行強攻的,這種風險是比較大的,危險很大,所以當時我們預定方案,作下來的時候,還是沒有強攻,只是先密捕阿彪以後,再採取巧妙的方式,通過小區的管理人員,配合我們巧妙入室實施抓捕。
警方對阿文家的結構和阿文的體貌特徵都不了解,貿然進屋抓捕,這樣對警方不利,所以對於第一種有可能出現的交易方式,警方決定等毒販交易完,先在樓梯口抓捕阿彪,再用和平的方式抓捕阿文。
偵察員:
第二種情況我們猜測就是説,阿文把毒品拿下來,交給阿彪,在室外進行交易,現場我們當時估計,也有幾種可能,一個是他的地下停車場,第二種可能是他不進小區裏面,車在馬路上,要阿文提東西出來交易,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説,阿彪把車停在馬路邊,完了自己走路,到那個小區的某一個地點,跟阿文碰面,兩個人實施毒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