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24日電(張曉松、杜文景)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正在審議的城鄉規劃法草案,有望在28日閉會的本次常委會會議上表決通過。這標誌著,我國正在打破原有城鄉分割規劃模式,進入城鄉總體規劃的新時代。
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城鄉規劃法草案三審稿共7章、70條,在總結現行城市規劃法和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分別對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作出規定。草案如順利獲得通過,將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城鄉規劃是政府指導和調控城鄉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手段之一。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規劃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問題,如一些地方盲目擴大城市建設規模,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等。
在總結“一法一條例”實踐中反映出的突出問題的基礎上,建設部等相關部門起草了城鄉規劃法草案。今年4月,城鄉規劃法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今年8月,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
有關專家指出,城鄉規劃法草案將統籌城鄉建設和發展,確立科學的規劃體系和嚴格的規劃實施制度,有利於正確處理近期建設和長遠發展、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現代化建設與歷史文化保護等關係。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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