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反腐網站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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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重慶晨報》報道,重慶市萬州區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區人事局局長賈在雲上任僅半個多月,就被萬州區紀委“雙規”。區紀委透露,案件的破獲線索來源於“萬州反腐倡廉衛士”網站。對此有人認為,民間網站反腐敗構成對被舉報者的侵權,給國家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也有人認為,這種做法值得大力提倡。
給腐敗者的黑屋戳了一扇窗
河北省宣化縣人大易航:
腐敗分子最突出的心理特點就是僥倖,因為這種犯罪涉及的人員範圍窄,而且相互之間往往還有某種深層關係,參與者大多抱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心理,使得這類案件極難被發現,這也是“帶病提拔”現象産生的原因之一。民間網站披露腐敗行為和腐敗者,使舉報者更具有安全感。而且,由於網絡具有強烈的公共話語色彩,容易達到舉報的目的,也易於促使有關執法部門及時、公正地懲治腐敗犯罪。
民間網站反腐不宜提倡
浙江省玉環縣法院李艷芬:
一是缺乏相應法律規制與支持,其合法性受到質疑,一旦發生糾紛也難以處理。二是互聯網較難監督與管理,容易造成信息失實,甚至為某些人打擊、陷害、報復提供便利。三是既然舉報者可以向民間網站舉報,同樣可以向紀委等部門舉報,沒有必要多此一舉。
民間網站也是“監督眼”
河南省長垣縣法院杜永濤:
隨著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監督腐敗行為的渠道在拓寬,形式在創新,越來越多的眼睛在關注關鍵部門、關鍵環節的工作過程,共同構成一張監督大網,讓腐敗行為無處躲藏。民間網站作為一種新興的監督形式,無疑是對各種監督的有益補充,是明亮異常的“監督眼”,對揭露腐敗現象、遏制腐敗行為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在民間網站的參與下,我們工作的透明度會越來越高,反腐敗的社會氛圍會越來越濃。
弊大於利
江西省豐城市法院黃芝芳:
首先,大量不實舉報信息有損我國的國際形象。由於網絡是一個沒有任何障礙的舉報平臺,任何網民都能匿名在其中發佈舉報信息,羅列出一串長長的“腐敗分子”名單。其次,被舉報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由於民間網站的舉報者一般是匿名發帖,其中少數居心不良者會採取捏造事實的方式發佈虛假舉報信息,如果其選擇在某些敏感時期,如人大、黨委選舉前後,往往會給被舉報者帶來難以彌補的傷害,而提供虛假信息的舉報者卻難以受到法律的追究。
重在加強規範管理
四川省瀘縣法院陳永慶:
民間網站開放式公開舉報,是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可能損害被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為此,既不能“因噎廢食”,又不能放任自流,必須加強規範管理,因勢利導,並著手制定相關網上發佈信息管理規定,規範開放式舉報。遵守規定者應得到鼓勵,如實舉報者還應給予重獎,而一旦違規,則視其後果嚴重程度予以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此舉反腐不可取
河南省開封市禹王臺區法院李艷萍:
網絡舉報容易使舉報信息被過早地暴露,從而造成被舉報人銷毀證據,轉移財産,訂立攻守同盟,給組織和司法機關調查帶來一定困難。一些反腐勇士舍家棄業,單槍匹馬,不畏權貴,義無反顧,上演飛蛾撲火的悲壯,這不是法治國家所提倡的。讓民間反腐與現有的反腐機制良性互動,以較小的成本收穫更多的成效,才是黨和政府所應提倡的。
責編:多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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