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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通州區潞河醫院黨委書記受審

CCTV.com  2007年08月31日 16:56  來源:北京晚報   

    原北京市通州區潞河醫院黨委書記邱振環被控受賄70余萬元,194萬元鉅額財産來源不明,近日此案在通州法院開庭審理。

    通州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06年,邱振環利用其擔任北京市通州區潞河醫院黨委書記、負責醫院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潞河醫院購買醫療器械、興建辦公醫療樓、購進燃煤過程中,收受北京遠東德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中國新興建設開發總公司二公司、航衛通用醫療系統有限公司銷售代表陳宜濤以及禹學強、何建等人給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66萬元及價值人民幣近2萬元的數碼産品。2004年9月至2006年10月間,邱振環在醫院招錄員工、人事安排及崗位競爭過程中,收受曹某、王某等7人給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0萬餘元。此外,邱振環除去能説明來源的家庭合法收入人民幣135萬元和已查實的受賄金額人民幣76.8萬元外,尚有人民幣194萬餘元不能説明合法來源。

    檢察機關認為,邱振環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歸個人所有;家庭財産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又無法説明合法來源,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的相關規定,應以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邱振環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並經查證屬實,係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處罰。

    庭審中,邱振環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在最後陳述階段將自己作為反面典型,進行了深刻地檢討。法庭最後宣佈擇日宣判。(記者 邱偉)

責編:李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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