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8月29日電(記者王傳真)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尚金受賄一案,于近日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鄭尚金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沒收扣押在案的奧迪轎車一輛。
鄭尚金于2003年初至2006年10月期間,利用其擔任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在湯旭東(康力元公司總裁、另案處理)參評全國十佳傑出青年、康力元公司在浙江省的藥品銷售流通及購地建廠項目等方面為該公司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康力元公司給予的財物合計人民幣10萬元及價值58萬元的奧迪轎車一輛。
鄭尚金受賄案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系列案之一,該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逐級指定,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偵查,2007年2月16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鄭尚金立案偵查,並於次日對其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後來指定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責編:李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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