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8月27日電(記者 程士華)根據來自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的消息,因收受賄賂現金52.5萬元、購物卡1.6萬元,徽商集團原總經理助理兼徽商集團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項宣橋27日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9年,沒收受賄所得,並處沒收財産5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9月,一廣告公司負責人張勇以感謝項宣橋在項目合作中的幫助為由,送給項宣橋15萬元現金。2004年11月,張勇又送給項宣橋20萬元。此外,項宣橋還接受他人以拜年等名義送給的大量現金和購物卡,金額從1千元到上萬元不等。項宣橋累計受賄現金52.5萬元、購物卡1.6萬元。
法院認為,項宣橋作為在國有公司中和受國有公司委派在非國有企業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現金,為他人謀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構成受賄罪。項宣橋在採取強制措施前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受賄事實,歸案後積極退還贓款,認罪態度較好,遂作出以上判決。
責編:李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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