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下來,黃光裕到底身在何處任然是迷。
昨日,《證券日報》記者從知情人士那了解到:“這事是由高層督辦的,市局(北京市公安局)各經偵支隊都在分頭辦案,分頭查。”
該知情人士同事告訴記者:“這事保密工作做的很嚴,也別在打聽了。”
事發商務部官員受賄案?
本報記者從不同渠道獲悉,黃光裕此次事情是由紀臨檢察機關先查的。而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黃光裕禍起向商務部官員行賄,而這些官員都已被中紀委“雙規”。
“這事確實是紀檢部門先查的,商務部前階段有幾個幹部被抓,是他們交代出來的黃光裕,操縱股價是順道辦的案子。”該知情人士對記者吐露。他同時對記者表示:“不能説調查黃光裕就是因為行賄,但至少是調查黃光裕的源頭,順路把他所有事情都查了。”
有傳言稱,黃光裕在10月被限制出境,11月才被公安局帶走協助調查。
該知情人士所指的商務部幹部,就是前階段鬧得沸沸颺颺,已經被查的原商務部巡視員(正司級)郭京毅和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
而有傳言指出,黃光裕是為了讓國美電器在港上市而行賄了商務部官員。
記者查閱資料顯示,國美電器當年上市是採取了當時常見的“紅籌上市”模式。
黃光裕直接持有國美電器35%股份,另外65%股份則由“鵬潤億福”持有。而鵬潤億福的100%股權,亦由黃光裕擁有。
這一看似並非必要的股權設計,實際上是為國美電器日後變身外資以及借殼上市做準備。
而商務部規定“組建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外方股份比例必須在65%以下”。故此,黃光裕只能自己持有35%國美電器股權。
變身就要付出行賄成本嗎?
2004年4月,國美電器“紅籌上市”邁出決定性一步。
而據當時有媒體報道,黃光裕則將持股的國美電器65%股權,全部出售給了BVI公司Ocean Town。而Ocean Town由另一家BVI公司Gome Holdings全資持有,而Gome Hodings亦由黃光裕個人獨資持有。不久,“中國鵬潤”更名為“國美電器”。
而2006年,黃光裕再次取得突破,實現了國美電器整體上市。
此前,黃光裕曾在公開場合表示“遺憾”:2004年6月國美上市時,受限于65%的持股限制,國美電器在全國的38個分部中,僅北京、成都等20個“業務優質”的分部放進上市公司,而上海、香港等18個分部尚未納入。
但沒多久,2006年3月末,國美電器突然停牌並公告稱,其“將把母公司未上市的35%資産裝入香港上市公司”的申請,已獲商務部批准。
而當時商務部巡視員(正司級)郭京毅和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正在當職,而其中是否有貓膩存在,業內人士認為就不好揣測了。
11月26日,記者撥打國美副總裁何陽青的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
至此,國美電器,最終轉變為一家註冊地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外資獨資企業”。
“現在這個情況分析,已經進入刑事拘留這個程序了,想脫身不容易了。”證券界著名維權律師嚴義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記者 李冰)
責編:馮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