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十一月一日電(記者 于俊)上海市房屋、規土、財政、稅務四部門聯合決定,從一日起執行新的普通住房標準,以優惠的稅費政策調節鼓勵市民購買小戶型住房。
該決定明確自十一月一日起,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標準調整為:單套建築面積一百四十平方米以下,內環線(市中心)以內,總價人民幣二百四十五萬元/套、內環線和外環線之間一百四十萬元/套、外環線以外九十八萬元/套以下,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
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普通住房標準調整後有利於支持居民住房消費,鼓勵購買小戶型住房,有利於交易雙方合理定價,有利於節約利用土地。
在此之前,上海市于二00五年公佈的普通住房標準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一點零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一百四十平方米以下;內環線以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一萬七千五百元以下;內環線和外環線之間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一萬元以下;外環線以外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七千元以下。
新的普通住房標準與原標準相比,一是單價標準調整為總價標準,受惠面有較大幅度提高;二是將建築容積率用比較通俗的房屋層數來表示。
易居中國分析師傅琦認為,新標準的推出使得市場上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房源有所增加,擴大了上海房産新政的適用範圍,對促進市場消費將起到明顯的積極作用。(完)
責編: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