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審計署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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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點名,或不點名,都會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在新任審計長劉家義今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他的首份審計報告中,有20個部門和單位被點了名。
相比2007年度被審計的53個部門和368個單位,被點名的是少數,審計署負責人今天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不點名,或只有部分單位被點名,絕對不是像有些媒體猜測的那樣:審計署遇到壓力,退縮了。
審計署辦公廳主任劉達朱解釋説,審計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審計報告一般都控制在二十四五頁左右,受篇幅限制,不可能將有問題的部門和單位全部點名,只是披露那些情節惡劣、性質嚴重的重大案件。
另外,最近幾年,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報告之後,審計署都會在其網站上共布更詳盡的“全本”——幾乎所有被審計的部門存在的問題都能被曝光在公眾面前。關心中央部門預算審計的公眾,可以從“全本”了解更多的情況。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副司長馬曉方則從專業的角度解釋説,提交審計報告的主要目的,並不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逐一呈述問題部門的不足,而是要闡述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共性問題,以及共性問題背後的制度缺陷,最終促進我國財政制度的改革和立法的完善,堵住預算執行中的漏洞。抱著這樣的態度,審計報告近年來持續變臉,相比對制度缺陷的反思,點不點名,點多少部門的名,已經成了細節問題。
“屢查屢犯的問題還得提,説多了就能促進改革”
在今年的審計報告中能找到這樣的字句,“財政部批復的部分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年初不細化”、“28個部門年初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轉移支付“結構不夠合理,一般性轉移支付安排比例較低”、“部分專項轉移支付設立時間長、分配數額相對固定,已成為對地方的穩定財力補助”……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副司長馬曉方説,其實,預算不細化,財政轉移支付結構不合理,這兩個老問題幾乎出現在每年的審計報告中。預算不細化源於我國預算制度還不完善,轉移支付暴露的,正是我國財政制度改革面臨的難題之一,因為背後的制度問題還沒有解決,所以屢查屢犯。
花錢的部門屢屢踩線,審計部門就得不斷預警。馬曉方説,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問題説得次數多了,總有被重視的時候。他回憶説,在早期,中央各部門沒有預算,在審計部門講了5年以後,總算被重視了。事實上,經過近幾年不斷地“敲打”,預算細化的問題也已經在有關部門的時間表上緩慢前行。
“自選動作”反映宏觀政策執行是否到位
如果説中央部門的預算審計是審計署每年執行的規定動作的話,那麼每年他們還有一些自選動作——通常會依照公共財政流向的重點,以及涉及國家宏觀政策的領域,對一些財政專項資金進行審計。此次選擇的是支農資金、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住房公積金、救災資金等,看看究竟這些領域的錢花的怎麼樣,普遍存在哪些問題?
劉達朱進一步解釋説,對這些項目,審計工作報告注重在進行歸納分析的基礎上,全面評價政策執行情況和效果,集中反映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正是基於這方面的考慮,報告沒有一一羅列被審計單位,沒有更多地列舉具體案例,而是著重反映整個行業或整個資金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問題。
對鐵路建設項目,主要揭示了“部分鐵路項目建設管理中還存在違規轉分包工程、多列預算、多結算工程款等問題”,而且特別指明了有多少項目存在這些問題。
對中央支農專項資金、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救災資金、住房公積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等民生資金,審計報告一方面著力揭示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如“擠佔挪用、違規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仍然存在,部分資金面臨損失風險”、“仍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將2.58億元救災資金用於彌補行政經費、建設辦公樓等方面”。
另一方面著力反映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如“一些地方將集體補助和財政補貼較多地補給了村幹部”、“有的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未調整到位,少數企業和單位仍存在違規自行歸集住房公積金”等問題。
劉達朱説,這樣從總體上集中反映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突出問題,有利於引起重視,更能有效地為加強宏觀管理提供決策依據,促進更好地研究和解決這些共性問題,提高中央預算管理的整體水平。
90個稅局超標買汽車也值得審
被抽查的162個稅務局,90個超標買小汽車。在今天的審計報告中,審計署説,2007年度,他們對18個省(市)稅務部門徵稅成本進行了審計調查,揭示出稅務部門“人員支出水平較高”、“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等問題,這雖然只是一個行業的典型案例,但他們希望的是通過這樣的審計來拓展審計的新領域,不僅要審花得對不對,還要審花得值不值,有沒有損失浪費。這些超標辦公的稅務部門事實上違背了國務院關於降低行政運行成本的精神。
在審計學中,錢花得值不值有專門的術語,叫績效審計。劉達朱解釋説,中央提出要建立效能政府,而績效審計就是效能政府背景下審計部門面對的新課題。
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通篇體現了績效理念,各項審計中都關注了績效問題,如在對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審計中,延伸審計調查了煤礦安全改造、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物資儲備綜合倉庫安全改造和成品油儲備庫改擴建等3類投資專項的403個項目,發現“部分項目難以按期完工”、“一些項目建成後未達到預期效果”、“少數項目單位資質不符合規定”。在對國有企業的審計中,發現決策不當、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16.63億元”。
審計署辦公廳主任劉達朱説,從近年的審計報告可以看出,預算執行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是逐年下降的,比如今年中央部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的問題中,僅有2%屬於違法違規問題,而且有相當一部分違法違規問題是由於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等方面因素造成的。為了能把問題背後的制度缺陷説得更清楚,這次,審計報告在講完問題後,還專門增加了意見和建議的章節。
本報北京8月27日電
責編:汪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