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行為的定義
◆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執法機構
◆商務部條法司下設的反壟斷調查辦公室將升級為反壟斷調查局;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也設在商務部。
◆國家工商總局將成立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下屬的相關部門也將升級為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
歷程
醞釀期:
◇1987年8月,原國務院法制局成立了《反壟斷法》起草小組。
◇1988年,提出了《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暫行條例草案》。
◇1993年9月,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
難産期:
◇1994年,被列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未能出臺。
◇1998年,再次被列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未能出臺。
◇2003年12月,列入十屆全國人大立法規劃,並作為重要經濟立法項目。
◇2004年,國務院將該法列入立法計劃。
◇2005年2月,《反壟斷法》又一次被列入立法計劃。
成熟期:
◇2006年6月,《反壟斷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
◇2007年6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反壟斷法》草案。
◇2007年8月30日,十屆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反壟斷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