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10月2日電(記者 岳德亮)針對土地資源缺乏日益成為經濟發展瓶頸的現狀,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提高土地保有環節的稅負,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並且指出,對於房地産開發用地,除經當地政府批准立項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項目用地之外,一律不得給予減免稅照顧。
同時,各地須從嚴控制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用地的減免稅,特別是對國家産業政策限制發展項目的用地,原則上不得審批減免稅。
但是符合經濟欠發達地區認定條件的地方,如按新標準徵稅確有困難的,在2007年年底前,由當地市、縣政府提出申請,經浙江省地稅局審核,報省政府批准後可適當降低適用稅額標準。
責編:李星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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