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最大誤區是對他國的地方保護主義認識不夠 過分相信合同的約束力
進入國際市場中國企業會面臨哪些糾紛風險,應該如何防範這些風險,又怎樣根據國際慣例解決那些已發生的風險?這是中國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必須把握的幾個問題。在律商聯訊(Lexis Nexis)日前主辦的“第二屆企業糾紛防範與解決年會”上,來自中國、美國、英國三國律師事務所,仲裁機構的數十位律師及眾多的企業法律專家顧問,就上述問題在滬為數百家到會企業從實踐方面進行了解讀。
美國DRRT律師事務所的律師Michae l.Diaz.Jr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進入國際市場時,無論是中國企業還是國外企業都將面臨巨大的企業風險。”他表示,企業在進入國際市場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有市場風險、金融風險、經營風險、貨幣貶值風險等等。對於企業而言,風險無處不在,因而企業應該“時刻準備著”防範和解決各種糾紛。據了解,關於糾紛的分類,從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法。Michael先生對記者説,商業糾紛在各個行業都是無法避免的,這包括農業行業、電訊行業等等。這是一種從行業角度的分類法,而目前更為普遍的糾紛為:跨國知識産權糾紛、産品責任糾紛和不正當競爭。
中國作為經濟發展迅速的大國,糾紛案件的發生頻率也是相當高的,中國大陸目前最權威的仲裁機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CIETAC)在國際範圍內所受理的糾紛案件量是最大的,並且每年以快速增長。2005年,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受理的糾紛案件總數為979件,居世界各地仲裁機構之首。這一數據除了説明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遇見糾紛,也反映了中國仲裁機構仲裁製度及熟練程度的進一步提高。“大量案件的受理使得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不斷的積累經驗,處理糾紛的靈活性也增強了。”Michael先生如是説。
那麼,中國的企業在進入國際市場時通常會遇到什麼樣的風險,會被捲入什麼樣的糾紛?M ichael先生稱,任何企業在進入他國市場時最大最直接遭遇的將是政治風險,即遭遇到當地市場的排斥,受到當地地方保護主義的嚴重打擊。他表示,目前中國企業在涉外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最大的誤區在於,對他國的地方保護主義認識不夠,過分相信合同的約束力而忽略地方的文化色彩。
當一個中國企業進入國際市場時,與他國的合作貿易對象簽訂合同時,其中將涉及權利保護的一些仲裁協定條款,但是中國的企業主們沒有充分認識到的是,自己是在他人的地盤上做生意,當地的法律主要保護的對像是當地企業利益而並非是來自他國的他們,於是,合同裏的那些條款在當地所能發揮的效益也降到了最低。Michael先生告訴記者,他認為中國企業在這個方面存在著普遍的認識誤區,並且表示,中國企業必須學會自我防範,知己知彼,對合同的另一方要做盡可能最詳細的調查,拋棄那種理所當然認為當地法律會保護他們合法權利的想法。
據悉,目前處理各類商業糾紛的途徑主要有三種:調解、仲裁和訴訟。對於這三種途徑的選擇的前提是當事人的目的。專家稱,若是意在對對手進行打擊或報復,則應選擇訴訟,一經選擇訴訟,糾紛雙方的商業關係就宣告破裂,並且訴訟耗時較長耗費較大,大部分情況下選擇仲裁更有效率。仲裁也有優缺點,優點在於:耗時耗費相較于訴訟都短,效率較高;雙方的商業關係不至破裂;仲裁的結果具有法律約束力;保密性強;有許多國際仲裁機構。缺點在於,國家體系的不同,關於仲裁決定的執行有分歧。此外,調解的自治程度高,私密性高,糾紛雙方完全控制過程,雙方能夠在調解之後繼續商業合作夥伴關係,但是調解沒有強制權,調解的結果不受法律約束。
儘管如此,專家還是呼籲要盡可能在糾紛發生前防範其發生,譬如,選擇一家適應自己需求的律師事務所,對合同的另一方要做詳細的調查,知己知彼,充分了解雙方之間的文化差異。Michael先生表示,在國際市場上,一旦發生糾紛必是“你死我活”,中國文化可能比較注重“協調”、“調停”等做法,基於這點,中國的很多企業並不能很好的適應這個大環境。此外,應該十分注重對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加強關於法律風險意識的培訓,要求高層管理人員以身作則作出榜樣。(楊聯民 朱晨歡)
責編:趙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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