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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或修訂 公民可自選死亡標準

 

CCTV.com  2010年03月05日 15: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專題:2010年全國兩會

  昨天,全國政協委員、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有望今年進行修訂。在臨床死亡上,公民可自己選擇臨床死亡的標準,腦死亡或者心跳死亡。

  黃潔夫介紹,條例將首次明確由中國紅十字會負責宣傳、動員器官捐獻以及器官分配工作,逐步建立起從“心肺死亡”捐獻到“腦死亡”捐獻的器官捐獻認定體系。

  據了解,中國每年大約有150萬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而公民逝世後捐獻器官的人數一共只有百餘人,由於缺乏規範、完善的捐獻體系等方面的原因,中國器官組織捐獻工作落後於歐美等發達國家,不利於對患者的救治。黃潔夫表示,條例修改將推動宣傳工作、動員器官捐獻以及器官分配工作,在臨床死亡上,讓公民自己選擇臨床死亡的標準,腦死亡或者心跳死亡。

  活體捐獻,在目前不抑制,也不打擊。等到我們的捐獻體系建立起來後,肯定是越來越少,“因為活體捐獻還是有危險的一面,比如説腎臟捐獻,都是一個人兩個腎臟,都是有用的,對人還是有危險的。”黃潔夫表示。

  “此次修訂將首次明確由中國紅十字會負責器官捐獻以及器官分配工作,這充分結合了中國國情,在世界上也是史無前例的。我們將它命名為‘生命永存’。目前,衛生部已經和相關部門領導進行了溝通,將在本次大會上提交提案,如果順利,希望在今年能夠啟動修訂。”黃潔夫説。

  另外,對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的開展,黃潔夫表示,首個改革的醫院是新建的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將引入香港管理經驗,最終建設成為輻射珠三角區域乃至亞太地區的國際先進、國內一流的現代化綜合醫院。(李秋萌)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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