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王家福,男,78歲,最早國家派出留蘇的7人之一。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終身研究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顧問、最高法院的諮詢專家委員、仲裁員。
【當選理由】
他著作等身,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民事立法進程的見證者和參與者。1995年,他提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1996年2月,他第一次進中南海宣講“依法治國的理論和實踐問題”。1996年他參加十五大報告起草,提出“法制國家”改為“法治國家”,“依法治國”第一次在黨的歷史上被確定為治國基本方略。
全國人大認為,新中國法治進程六十年,王家福是法學界中不可或缺的一位功勳人物。
頒獎詞:
他用50年時間做了兩件事:
提出關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基本構想;
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樣一個國家治理的基本模式。
法學泰斗王家福,
桃李天下,推動中國法治理念進步。
責編:夏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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