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4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意見》,《意見》強調,要加強對不勝任、不稱職幹部的組織調整工作,認真執行問責制度。
《意見》指出,近年來,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中央要求,堅持對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幹部隊伍總體狀況是好的。但是,也必須清醒地看到,一些幹部對自身要求不嚴,思想作風不符合黨的性質和宗旨,能力素質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幹部管理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致使一些幹部身上的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有些小事釀成大事。這不僅不利於幹部自身成長,而且損害黨的形象,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意見》強調,對基本素質較好但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及時調整到合適崗位;對事業心和責任感不強、不勝任和不稱職的幹部,及時進行組織調整;認真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失職幹部嚴肅問責。同時,要妥善做好被調整幹部的相關工作。
據悉,該《意見》分4個部分14條,對幹部的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作出了具體規定。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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