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銀川嚴格小區保安上崗制度 聘無資格者最高罰20萬

 

CCTV.com  2009年09月15日 11:2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海量新聞,請點擊“新聞頻道”

  目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有174家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管理2027萬平方米小區範圍,從事小區秩序維護人員逾千人(俗稱小區保安)。近日,記者從銀川市住房保障局獲悉,該局近日制定了《銀川市物業服務企業秩序維護員管理規定(試行)》,從今年10月1日起,銀川市物業公司從事秩序維護工作的人員,需經從業培訓並取得資格證後才能上崗執業,並實行年檢制度。同時,該規定對秩序維護員準入資格和退出機製作出了完善的規定。

  有權制止非業主車進小區

  根據規定,物業秩序維護員的權限包括:有權抓獲刑事案件等違法犯罪人員,並送至公安機關;對發生在服務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維護現場秩序,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依照服務單位規章制度、規定或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有權制止未經許可進入服務區域的人員和車輛;對出入小區內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可進行驗證、檢查;在執勤中遇到犯罪嫌疑人有權制止,不服制止者,甚至行兇、報復的,可採取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措施。

  有8類行為將被吊銷資格

  同時,還明確規定,秩序維護員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攜帶的物品;扣押他人證件、財産;侮辱、毆打他人或者唆使毆打他人;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等;侵犯、洩露業主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威脅服務對象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8類行為。業主發現秩序維護員有上述行為的,可向銀川市住房保障局投訴。一經核實,將登出秩序維護員的“崗位證”資格,並記入信用檔案。

  給業主造成損失依法賠償

  對於被登出或信用檔案有不良記錄的秩序維護員如何管理?銀川市住房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崗位證書登出不滿3年,不得再次從事秩序維護員職業,登出秩序維護員崗位證書2次以上,將失去擔任秩序維護員的資格。物業服務企業如果聘用未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物業管理,最高可處以20萬元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物業秩序維護員變更從業單位的,必須到銀川市物業管理部門備案,物業秩序維護員不再從事秩序維護服務工作的,必須辦理登出備案。

  截至目前,銀川市已有769名物業秩序維護員經考試取得合格證,銀川市住房保障部門已對取得資格的人員建立信用檔案,並進行備案。

  相關鏈結:

責編:汪蛟龍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