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
為了鼓勵購房,北京市日前出臺了住房公積金使用新規,其中規定,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的購買者,可以提取公積金作為首付款。
按照新規定,北京市經適房、限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購房人只要是公積金繳存職工,都能以家庭為單位,提取公積金作為購房首付款。購房人只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和開發商賬戶,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直接把提取的數額劃到開發商賬戶上,公積金餘額可以部分提取也可以全部提取。
按照以往的規定,購房者只有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且交清房款或首付款之後,才能提取公積金,所以此前曾出現過部分家庭因湊不齊首付,不得不暫緩購房的現象,而新規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購房者的資金壓力。
據了解,2008年,全國公積金繳存餘額已經超過1.2萬億元,而公積金的使用率僅為72.81%,同比降低1.78個百分點。為提高使用效率,日前,珠三角包括廣州、惠州、東莞、中山、珠海、佛山、江門和肇慶在內的8個城市,正在商訂有關細則,最快將於下個月實施公積金互存互貸新規,這意味著,如果在廣州繳存公積金,可以在其他7個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
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