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朝聞天下):記者昨天從國家公務員局了解到,我國的公務員法規體系正在加緊制定,力爭在2010年達到完備。
不久前,有媒體報道稱《公務員培訓規定》、《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等三個法規在近日頒布並開始實施,引起了公眾廣泛關注。對此,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早在2007年1月4日,中組部、人事部就已頒布實施《公務員考核規定》,而《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培訓規定》也分別於今年1月4日、6月27日頒布實施,並不是新出臺的公務員管理規定。相關媒體在近日稱這三個規定“于即日起生效實施”,是一種誤讀。
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還介紹説,按照立法規劃,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將分步出臺25個公務員法的配套法規,目前已經完成10個立法項目,涉及公務員辭職辭退、聘任制公務員等領域,其中一些法規在正式頒行前還要經過試點,有關部門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加快起草,力爭這些法規早日出臺。
責編: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