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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餘公務員公務出國變相公費旅遊 13天花27萬

 

CCTV.com  2008年12月03日 08: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日報  
專題:圖片頻道

朱慧卿繪

  新聞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對制止黨政幹部公款出國(境)旅遊問題高度重視。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今年專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的若干規定》。為貫徹落實好“兩辦規定”,中央紀委、外交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央外辦、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國家預防腐敗局和國家外國專家局研究決定,建立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年的貫徹落實“兩辦規定”制止黨政幹部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專項工作進展順利,公款出國(境)旅遊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專項工作辦公室電子郵箱:yfszxgz@mos.gov.cn

  11月29日下午,江西省新餘市委、市政府決定,免去劉忠平的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劉群的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責成考察團團長、仙女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主任徐冬春停職檢查。與此同時,江西省紀委發出通報,認定發生在4月中旬的“新餘市赴美國、加拿大人力資源考察團”是一起典型的借公務出國(境)之名、變相公費旅遊的違紀案件,要求全省各地嚴肅外事紀律,堅決剎住以公務活動為名公款出國(境)旅遊歪風。

  至此,近期網上關於“新餘市公務員被曝公費出國遊”的傳聞塵埃落定。

  而各地層出不窮的變相公費出國遊,卻熱度不減。“我們處理類似問題,基本上是被網民逮到一個有關部門就處理一個。這不是治本清源的好辦法,而要從體制機制上找原因。”民進江西省委副主委、江西師範大學歷史文化與旅遊學院院長方志遠説。

  考察實則旅遊

  “人力資源考察團”境外13天行程,只有一項公務活動

  江西省紀委會同新餘市委組織的調查認定,“新餘市赴美國、加拿大人力資源考察團”是應美國舊金山市長辦公室和加拿大溫哥華市政府的邀請,了解和考察美國、加拿大人力資源和政府人事管理制度,參觀財稅公務員、勞動力市場培訓機構,考察借鑒政府在扶持人才技能培訓和新型産業優秀人才培養選拔方面的經驗,了解兩國旅遊資源開發情況。

  但這個總共花了27萬餘元公款的“人力資源考察團”境外13天的行程安排上,只有一項公務活動,且出訪超期3天,出訪地點過多。由於導遊服務到位,有成員竟然在旅遊公司發放的“意見徵詢表”上表示“還要再來”。

  這起變相公費旅遊違紀案件,直到5個多月後才東窗事發並在當地受到“史無前例的處罰”。一些新餘市幹部的第一反應是“他們運氣不好,只能自認倒楣”。因為在11月之前,通過省有關部門組織的出國(境)考察活動,僅新餘市至少有20批次,而就在江西省紀委通報當天,省有關部門組織的二三十位縣鄉幹部就從南昌啟程,11天的“港臺考察”,團費是每人3萬元。

  “現在各級各地組織的出境、出國考察活動,絕大部分是通過旅遊公司出去、並由境外旅遊機構接團安排行程。其實就是公款旅遊。劉群等人之所以被查處,一是太倒楣,被人在網上曝了光;二是他們的做法確實有點太過分。”新餘市委一位幹部對記者説。

  井岡山行政學院人力資源部朱文鴻評價説,“無論在哪個國家,優秀企業所進行的人力資源管理都比政府的更具效率。目前世界500強企業基本上都進駐我國了,要想真的學習外國先進的人力資源管理經驗,根本沒必要捨近求遠。而且國外的政府部門不可能真的向考察團‘傳經送寶’。”

  出國變成福利

  導致幹部出國審批程序過於簡易、考察過程缺乏監督和約束

  一些幹部打抱不平,還因為這個出國考察團並非自説自話的“草臺班”,而是經過了江西省外事僑務辦公室等部門層層審批的。“網上被‘曬’的出國考察安排,外事部門在審批時就一清二楚。公款出國考察變成公費出國旅遊,是業內心照不宣的行規,大驚小怪的只是那些不明就裏的網民。”一位幹部坦言。

  出國考察變公款旅遊,其實是制度安排使然,因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就是將出國考察作為“幹部待遇”的。

  2004年出臺的《江西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因公出國(境)管理暫行規定》明文規定:“統籌派遣業務處室和公共服務處室因公出國(境)人員。委機關、省重點辦的處級幹部在退休前爭取安排一次出國(境)培訓、研討或考察”,“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委領導出訪一年一般不超過一次,處級幹部二年不超過一次,處以下幹部三年不超過一次。”《湖南省水利廳因公出國(境)管理規定》則進一步規定:“科級以下幹部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安排出國執行公務。”

  如此依據級別限定黨政領導幹部出訪次數,一直以來被認為是我們公務出訪管理的有效機制。但在執行中,由於這樣的指標和量化,都是以職務大小來決定的,實際操作就成為上行下效官員的福利或待遇。因此“提醒”相應級別的幹部“完成出國指標”就成為歲末年初一些地方政府外事部門的“服務日程”,有時甚至不得不為了“完成指標”而巧立名目。據報道,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以副檢察長徐文艾為團長的公務考察團一行10人,在芬蘭赫爾辛基機場辦理入境手續時,被查出偽造的芬蘭司法部邀請函,以及存在擅自變更出訪路線、增加目的地國家等違規違紀事實。

  按幹部級別對公款出國考察進行指標管理,容易忽視實際需求。“這就導致出國審批程序過於簡易、考察過程缺乏監督和約束,容易使一些官員無所顧忌地拿公款頻繁出國旅遊。”

  江西省某機關一位公務員透露,一個地級市每年組織的各類公款出國(境)活動上百批次,名目五花八門,“指標內”可以出訪的名義有考察、學習、培訓,指標不夠,也可以招商引資、商務考察、對口交流等名義組團出去。

  “無論是制度安排還是幹部個人的膽大妄為,將出國考察視為旅遊福利,都是公權濫用的表現。”朱文鴻説。

  背後利益作祟

  如果利益鏈條不破而追懲無力,變相公費出國遊就難以禁絕

  監管名存實亡,背後還有利益作祟。

  “組織公款出境的都是上級權力機關。他們能爭取出國指標,能發批文,而且把組織出訪活動作為部門創收的主要手段。同樣是10天左右的港臺遊,普通公民通過旅行社從江西組團出去,一般不超過1萬元,但以公務考察為名,每人兩三萬元幹部都爭著報名,圖的就是公款消費。”

  有人甚至透露,新餘變相公款旅遊事件東窗事發並非網友“乘坐地鐵時無意中撿到”有關資料,而是該團的江西省組織者與安排行程的旅遊公司之間的利益糾紛所致。

  因此專家認為,規範官員公費出國考察是政府自身管理改革的又一重要切入點。如果不能從根子上查找原因,且實行最嚴格的限制和管理,如果利益鏈條還是牢不可破而追懲措施軟弱無力,變相公費出國遊歪風就難以禁絕。

  “以往很少看到有關官員因違規公費出國考察被處罰的。希望新餘事件能殺一儆百,真正促使有關方面舉一反三。”朱文鴻説。(記者 鄧建勝)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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