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定於11月26日上午10時在國臺辦新聞發佈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
海峽衛視記者提問 中國網 趙娜攝
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兩會在台北簽署的四項協議下月中旬可能就要生效了,據了解,台灣"立法"機構的第一次審議當中遇到了一些阻撓,現在是第二次審議,發言人怎麼樣看待這個事情?如果不順利的話,有沒有可能影響到這四項協議的執行和生效?
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由新聞發言人范麗青:兩岸所簽署的三項協議規定,在簽署後40天內生效,雙方都在進行一些內部的各自的準備工作。兩岸同胞都期望三項協議生效以後儘快推動兩岸三通,以達到我們擴大兩岸交流合作,促進兩岸的經貿發展,共同應對當前這一嚴峻的經濟形勢的目的。我相信廣大台灣民眾的願望和兩岸民眾的願望是大家所期待的。
責編:李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