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調查11月22日播出):點擊觀看視頻>>>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陳錫文
徵地破局(視頻截圖)
在市場經濟中,有一條眾所週知的真理:自由地買和賣,等價交換。在三十年的改革開放之後,中國已經因為尊重和適用這條規律,得到巨大的發展,但是卻在影響人口最多的土地問題上有了一些例外。
記者:這塊土地,對於一個中國農民來説,寒來暑往春耕秋收,是他全部的生活來源,也是他老了以後的保障。但是如果在這上面要建一個商品房,出不出讓,他説了不算,村集體説了也不算,他也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力,政府從他的手中把這塊土地徵走之後,再批租給商人,不管土地要增值多少錢,農民拿到的都只是一個固定的數字。
給農民的不是價格,是補償。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用一句話就説清了農民的處境。
地拿過來了你去發展市場經濟,拿地的時候你是計劃經濟,這事兒農民就吃虧了。
這個虧吃得有多大呢?讓我們來畫一個蛋糕看看,按照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的數據,這是徵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投資者拿走大頭,佔40%到50%,城市政府拿走20%到30%,村級組織留下25%到30%,而最多,農民拿到的補償款,只佔整個土地增值收益的5%到10%。
在價值規律的定義中,有一句最簡單的話,在商品交換中,如果一方總佔便宜,另一方總吃虧,那麼這樣的商品交換,是不能持續下去的。不能持續下去的結果,就是導致中國大地上,因此而起的各種衝突和群體性事件,以至於"徵地"這樣一個普通的經濟行為,演變成為我們這個轉型時代最重要的社會問題之一。
這是《新聞調查》從2003年到2007年之間拍攝的關於徵地拆遷的題材。廣東開平,三年違法批地兩萬九千畝。
你們不同意也要賣,那個水稻這麼高了,這麼高了,這麼熟了。
失去土地的農民只好自謀生路。
賣了這些地,我們做農民的真的是不好過。
一場因拆遷引起的血案
你不讓我蓋房子,我要讓你全家都滅亡。
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傷。
這是被刀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