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11月15日,杭州市正在施工的一段地鐵發生路面大面積塌陷事故。截至18日,事故已經導致8人遇難、13人失蹤。事故發生後,當地政府立即組織搶險搶救,調查組也立即開展對於事故原因調查。目前初步認定,塌陷事故既有土質結構方面的自然原因,也有設計施工方面的人為原因。在回答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趙鐵錘問訊時,地鐵施工方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安全隱患,他們早已發現,卻因“等待上級批示”而錯失彌補良機。
“早知危險,正在等待批示”,對於這樣的答覆,我們並不覺得陌生。一些企業和部門將希望寄託于上級,期望著“決策領導拍板,責任與我無關”;對問題和隱患不能及時主動地處理,而任由工程進行。抱著這樣的心態,自然“早晚出大事,不出事才是萬幸”。
目前,我國已有北京、上海、深圳等十個城市的地鐵投入運營,杭州、成都等城市的地鐵項目已在建設當中,另外還有十多個城市在積極申請地鐵項目。為了解決中心城市交通擁堵問題,改善公眾出行條件,儘快發展城市交通建設項目本無可厚非,但問題既然不是一天形成的,解決問題也就不能指望畢其功於一役。地下鐵路建設技術風險高、施工條件複雜,一般來説其施工前需要進行大量研究論證,在施工中更要準備許多應急措施以應對未知風險。像地鐵這類具有長期效應的項目,安全是必須要審慎考慮的因素,不僅要為眼前安全施工考慮,更要為將來千百萬公眾使用安全考慮。
近兩年,城市建設項目中的事故歷歷在目:2007年3月28日,北京海淀南路地鐵10號線工程塌方;2008 年1 月17日,廣州珠江大橋引橋下雙橋路旁邊花圃內地面突然下陷;2008年4月1日,深圳龍崗區地鐵3號線工地施工時發生坍塌。這些事故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為了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國家最近出臺十項措施,計劃投入4萬億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其中許多是民生工程、生態環境建設等具有長遠效應的項目。通過此次事故,我們理應吸取教訓,不僅要做好前期規劃預案,在實施中也要做好各項防護措施,保證安全施工,防止出現大搞快上、盲目開工的局面。(週游)
責編:趙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