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華盛頓出席二十國集團領導人金融市場和世界經濟峰會。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11月15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華盛頓出席二十國集團領導人金融市場和世界經濟峰會。這是與會各國領導人合影。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中新社華盛頓十一月十五日電(記者 齊彬 邱江波)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十五日在華盛頓指出,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應堅持全面性、均衡性、漸進性、實效性的原則,中方主張重點實施四個方面的改革舉措。
二十國集團領導人金融市場和世界經濟峰會十五日在華盛頓舉行,胡錦濤在峰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國際社會應認真總結國際金融危機的教訓,在所有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對國際金融體系進行必要的改革。
他強調,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應該堅持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國際金融新秩序的方向,努力營造有利於全球經濟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應該堅持全面性、均衡性、漸進性、實效性的原則。
──全面性,就是要總體設計,既要完善國際金融體系、貨幣體系、金融組織,又要完善國際金融規則和程序,既要反映金融監管的普遍規律和原則,又要考慮不同經濟體的發展階段和特徵。
──均衡性,就是要統籌兼顧,平衡體現各方利益,形成各方更廣泛有效參與的決策和管理機制,尤其要體現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利益。
──漸進性,就是要循序漸進,在保持國際金融市場穩定的前提下,先易後難,分階段實施,通過持續不斷努力最終達到改革目標。
──實效性,就是要講求效果,所有改革舉措應該有利於維護國際金融穩定、促進世界經濟發展,有利於增進世界各國人民福祉。
胡錦濤指出,根據上述考慮,中方主張重點實施四方面改革舉措:一是加強國際金融監管合作,完善國際監管體系,建立評級機構行為準則,加大全球資本流動監測力度,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和仲介組織的監管,增強金融市場及其産品透明度。
二是推動國際金融組織改革,改革國際金融組織決策層産生機制,提高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組織中的代表性和發言權,儘快建立覆蓋全球特別是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早期預警系統,改善國際金融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及時高效的危機應對救助機制,提高國際金融組織切實履行職責能力。
三是鼓勵區域金融合作,增強流動性互助能力,加強區域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地區資金救助機製作用。
四是改善國際貨幣體系,穩步推進國際貨幣體系多元化,共同支撐國際貨幣體系穩定。(完)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