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被告人領刑 並處20萬元至300萬元罰金
本報貴陽10月29日電 記者閻志江 記者今天從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涉案金額近60億元的貴州最大的網絡賭博案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貴陽市小河區人民法院以胡瑜等8名被告人犯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其二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2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罰金(此案本報2007年11月15日第五版曾作報道)。
小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案發的2007年9月,胡瑜作為境外網絡賭博公司在我國設立的股東級別投注平臺負責人,利用境外網絡賭博公司在互聯網上開設的“皇冠”、“克拉克”、“太陽城”等賭博網站組織網絡賭博,並在包括貴州在內的全國各地發展下級總代理。僅2007年1月至9月,胡瑜等人利用“皇冠”等3個網絡賭博平臺接受投注額累計達到5950985741元,形成了以其為核心的龐大賭博網絡。
法院還查明,姚建松、白全、林宇淩和張亞軍明知胡瑜等人實施開設賭場的犯罪活動,仍積極為網絡賭博服務提供直接幫助;郭惠、饒文火、李春暉通過網絡平臺、為其在境外開設的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商,成為網絡賭博平臺在貴州地區總代理之一,積極參與、發展、組織網絡賭博,發展下級代理並接受下級代理鉅額投注金額。
一審宣判後,胡瑜等8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