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提要】
改革開放以來,教育的改革發展可劃為四個時期:1977─1984年,撥亂反正,恢復整頓的階段;1985─1989年,全面開展教育體制改革的時期;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2003年,教育發展的經濟主義時期;2003年至今,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教育公平的時期。由於20世紀70年代末的思想解放在教育領域未深入進行,教育的重建係回到20世紀50年代的計劃體制。20世紀80年代以體制改革為核心的教育改革取得一定成就。20世紀90年代之後,教育發展取得巨大成就;但由於體制改革停滯,出現官本位、行政化價值的回潮,教育走上被稱為“教育産業化”的軌道。面向未來的中國教育,需要繼續解放思想,促進改革開放,推進以體制改革為中心的教育改革。
以1904年癸卯學制頒布,1905年廢除科舉為起點,中國現代教育的發展已逾百年。以1977年結束“文化大革命”災難、重新恢復全國統一高考制度為起點,中國當代教育的發展、改革已經30年。積30年來的發展和改革,我國教育獲得巨大的發展。教育正在成為中國現代化事業強勁的動力和資源。與此同時,教育面臨巨大的危機和挑戰。更新和改革教育,成為中國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需要突破的重要瓶頸。
中國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實現文明、民主、富強的現代化目標,有賴於先進的、可以興國的教育。面向21世紀,中國需要新的教育哲學和教育理想、需要新的發展戰略和目標模式,需要推進以體制改革為中心的教育改革,實現中國的教育現代化。
第一節 改革開放以來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進程
30年中國教育的發展階段,與政治史同步,大致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1977年~1985年,撥亂反正,恢復整頓的階段;1985~1989年,全面開展教育體制改革的時期;20世紀90年代中期~2003年,教育發展的經濟主義時期;2003年至今,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教育公平,探索面向未來的新的教育的時期。
一、第一階段:撥亂反正,確立教育現代化的任務(1977~1985年)
1976年之後,國家確定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新的發展路線。1977年復出後的鄧小平自告奮勇主管科技和教育,直接推動了教育領域的“撥亂反正”。當時最重要的撥亂反正,一是1977年11月《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正式否定了“四人幫”炮製的否定知識分子和十七年教育路線的“兩個估計”;二是恢復已經中斷了十年的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制度,在全社會重新樹立了尊重知識、重視教育的風氣。
鄧小平成為20世紀8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他也是這一時期教育方針和教育改革方向的奠定者。1977年5月,他關於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著名講話,在很大程度上確立了新時期教育的發展方向和基本價值:
“現在看來,同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的科學技術和教育整整落後了二十年。……抓科技必須同時抓教育。從小學抓起,一直到中學、大學。我希望從現在開始做起,五年小見成效,十年中見成效,十五年二十年大見成效。辦教育要兩條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辦重點小學、重點中學、重點大學。要經過嚴格考試,把最優秀的人集中在重點中學和重點大學。”
1980年5月,鄧小平為《中國少年報》和《輔導員》雜誌題詞,第一次提出了“四有”的培養目標,即“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識、有體力。”這一表述後來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在1983年的中共十二大政治報告中,改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識、守紀律。”到1985年,正式改為“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識、有紀律。”鄧小平特別強調“這四條裏面,理想和紀律特別重要。”培養“四有人才”成為20世紀80年代重要的教育口號。
鄧小平制定的另一個著名的教育指導方針是“三個面向”。1983年,他為景山學校題詞“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正式提出了教育現代化的任務。“四有”和“三個面向”構成了改革開放時期教育發展的兩個重要方向。當重視對青年學生的政治教育和控制時,強調“四有”;重視改革教育、造就優秀人才時,強調“三個面向”。在某種程度上,它反映了新時期仍然存在的教育的政治標準與業務標準的內在衝突。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教育恢復、整頓的主要內容包括:
1977年11月,恢復全國統一高校招生考試。
1977年11月,中央批示決定從大、中、小學校撤出工宣隊。
1978年,在中小學撤銷紅衛兵、紅小兵組織,恢復中國少年先鋒隊。
1978年,恢復大規模派遣留學生,並首次向美國派送留學生。
1978年,恢復職稱制度。
1977~1978年,恢復“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撤銷的西南政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農業大學等一批大學,至1978年底,恢復和增設169所普通高等學校。
1978年2月,恢復“文化大革命”前確定的60所重點高等學校,並新增28所。
1979年初,由鄧小平提名,20世紀60年代的高教部部長、原清華大學校長、黨委書記蔣南翔重新出任教育部部長、黨組書記。
1980年,教育部先後頒發了在20世紀60年代三個條例基礎上修改而成的《全日制中學暫行工作條例》、《全日制小學暫行工作條例》和《全國重點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即“高教六十條”、“中教四十條”,“小教三十條”,整頓和恢復教學秩序。
1980年12月,中小學學制由“文化大革命”中的10年恢復為12年,並在中小學重新建立重點學校制度。
1980年,第五屆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從1981年1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我國的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級。
1981年開始允許自費出國留學,由此掀起的留學生高潮澎湃至今。隨著恢復高考制度、恢復重點學校制度、重新頒發20世紀60年代初制定的學校管理條例等,教育的恢復和重建基本上是重新回到20世紀5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