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60分):台北地方法院6日開庭審理臺當局前調查部門負責人葉盛茂涉及的隱匿公文案,傳訊葉盛茂到案説明,因裁定葉盛茂犯有重刑,台北地院當庭對其進行收押,並於隨後移送開守所。
台北地方法院6號審理前調查部門負責人葉盛茂涉及的隱匿公文案,葉盛茂面對法庭訊問,數度語塞。法庭認定葉盛茂泄漏洗錢情資給陳水扁,造成特偵組偵辦困難,除犯有瀆職和泄密罪之外,又當庭追加圖利罪和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為了防止葉盛茂和共犯串供,裁定當庭羈押。
葉盛茂遭到當庭收押,也創下台灣司法首例,台北地院負責人當天下午對外作出情況説明。
台北地院表示,隱匿的公文經過確認不涉及機密,因此案件會公開審理,8日將傳喚陳水扁和葉盛茂進行公開對質。
國際反洗錢組織06年向台灣調查部門發出陳水扁家庭涉嫌海外洗錢的公文,時任調查部門負責人的葉盛茂私自將文件交給陳水扁,致使洗錢案被隱匿達兩年之久。今年8月洗錢案曝光後,葉盛茂以瀆職和泄密罪遭檢方起訴。
責編:褚德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