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拿孩子的前途出氣”!昨天,記者從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獲悉,11名學生聯合起訴鄭州市金山橋學校,要求返還學費。金水區法院一審判金山橋學校返還11名學生的學費7.9萬餘元,雙方均未上訴,現在判決已生效。
校長“失蹤”700名學生要輟學
“官司是打贏了
,可耽誤了孩子將近一個月的學習。”市民韓女士拿到勝訴判決書後,依然有點不痛快。事情還得從一則報道説起,2007年7月14日,省會某報紙報道的《校長突然失蹤 700名學生面臨輟學》,引起眾多家長的關注,韓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據韓女士稱,她的兩個孩子都在鄭州市金山橋學校上學。“金山橋學校從幼兒園到高中都有,孩子在那兒上學很方便。”韓女士説,今年7月2日,丈夫又給倆孩子交了2007年下半年的學費、住宿費等共計7600元。“學校老師説,7月10日學校要搞夏令營,還要給學生補課。可等7月10日我們把孩子送到學校時,學校裏只有幾名老師,説學校正在裝修。一直等到7月14日,我們從報紙上看到報道,才知道學校的校長跑了”。
記者查閱了韓女士所説的這篇報道。據該報道稱,自2007年7月8日以後,金山橋學校的教學樓就經常被人封鎖,學校無法正常開展工作,而且“校長也無法聯絡到”。
11名學生起訴要求退學費
“産生了矛盾可以解決,但不能拿孩子的前途出氣啊!”韓女士感慨。
金山橋學校校長王德坤突然“消失”的消息很快在學生家長中間傳播開來。據了解,2004年6月16日,鄭州市金山橋學校成立,它是由江蘇金山橋教育集團同原國棟外國語學校聯合創建,並經鄭州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學校。“這個學校原來是鄭州國棟外國語學校,後來效益不好,租給了金山橋教育集團辦學。”最早介入此案的律師郭國平説,他從鄭州市金水公安分局了解到,因為鄭州國棟外國語學校想給金山橋學校“加收房租”,才出現了金山橋學校校長失蹤的事情。“不管怎麼説,校長也不能帶著孩子們的學費逃跑。”郭國平説,學生家長曾經報案,要求警方以詐騙案立案。但根據警方的查處結果,校長人在鄭州,並且律師已經出面,因此算不上詐騙。
2007年10月,11名學生正式向金水區法院提起上訴,要求返還學費共計79680元。
收學費不開學學校輸官司
金水區法院立案後,對此案進行了調查,發現2007年5月至7月,金山橋學校收取了11名學生2007年下半年以及2008年上半年的學費,共計79680元。“收了學生預交的學費,卻未按期讓學生入校學習,其行為侵害了學生的合法權益。”法院開庭時,金山橋學校缺席審判。金水區法院依法判決金山橋學校退還學生預交的學費。
主辦法官馬海濤提醒學生及家長,目前社會辦學形式多樣,家長特別是在城務工的學生家長,給孩子選擇學校時一定要慎重,要對學校的性質、辦學資格、收費情況等方面進行詳細的了解,以免出現類似糾紛,耽誤孩子的學習。 (沈春梅 金研)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