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總18日批復了《淮河洪水調度方案》,要求淮河防汛總指揮部和江蘇、安徽、河南省人民政府,認真落實方案中確定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做好防禦淮河洪水工作,確保防洪安全。
與1999年國家防總批復的《淮河洪水調度方案》相比,本方案增加了防洪工程狀況、洪水資源利用、附則等內容,便於決策者了解防洪工程現狀,掌握設計洪水情況。在洪水調度方面的主要變化有:一是對洪水調度原則進行了補充和完善,使之更符合新形勢下防汛抗洪工作需要;二是根據治淮工程建設進展情況,補充了臨淮崗、懷洪新河、入海水道等近些年建成的治淮重點工程的防洪調度內容;三是規定了宿鴨湖、鲇魚山、梅山和響洪甸等重點大型水庫為淮河干流錯峰調度運用水位,以提高水庫錯峰調度的可操作性;四是增加了茨淮新河分洪調度內容,增補了淮河干流行洪區行洪水位、設計行洪流量、控制站及運用方式等內容;五是增加了當預報淮河上中游發生較大洪水時,洪澤湖應提前預泄,盡可能降低洪水位等預報調度內容。(記者趙永平)
責編: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