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萬華
4月30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了安徽省淮南市人防辦公室黨組原書記、主任陳萬華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決後,陳萬華被押送監獄服刑。一審判決的內容是: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10萬元;犯罪所得人民幣89萬元,予以追繳。此前,檢察機關發現,陳萬華的兒子請監獄的教導員于宏關照陳,送給於宏現金兩萬元。
大罵紀檢組長是顆臭地雷
今年58歲的陳萬華,當過兵,做過宣傳幹事,1998年4月從淮南市田家庵區紀委書記的位子上,調任淮南市人防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陳萬華到淮南市人防辦任職不久,國務院就發出了關於清理樓堂館所建設項目的通知。然而,陳萬華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以建人防培訓中心為名,未經公開招標,就將主體工程承包給了自己的一個親戚。
淮南市人防辦一名負責人透露了一個插曲。人防培訓中心工程開工不久,有個姓鄭的老闆跑到陳萬華的辦公室叫罵,把辦公室的玻璃全給砸了。人們從鄭老闆的罵聲中隱約聽出點門道──原來,鄭老闆為了拿下人防培訓中心主體工程,曾送給陳萬華1萬元的好處費,但後來陳萬華並沒有把工程交給鄭老闆做。
1998年底,淮南市紀委將優秀青年幹部王家東派往市人防辦擔任紀檢組長。翌年6月,針對人防辦部分幹部反映陳萬華以權謀私的問題,王家東主動找陳談心。陳萬華表面上對王家東表示感謝,但從此班子成員開會時,就不再通知紀檢組長參加。同時,利用自己在單位裏的5名親屬,對王家東進行打壓刁難。
2001年,王家東在淮南市紀委舉辦的紀檢幹部“守紀律、反腐敗”教育培訓班學習交流會上提出,紀檢幹部要提高識別腐敗分子自我偽裝的能力,並總結出如何識別腐敗幹部的“兩個一定”:領導幹部包養情婦、“二奶”的,一定是腐敗分子;領導幹部傍黑包工頭、傍大款的,一定是腐敗分子。
陳萬華知道後,大罵王家東是顆臭地雷。由於陳萬華有多名親屬、朋友在淮南市人防辦,成了勢力強大的“陳家軍”,考核班子時給王家東投不稱職票,要求將其免職。2002年,王家東被免職。此後,人防辦連續多年沒有設紀檢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