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22日)召開全國檢察機關繼續深化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張耕要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把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進一步推向深入,努力為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抗震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和改革開放30週年紀念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主持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朱孝清、孫謙出席會議。
張耕説,2006年2月中央部署在全國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責,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全國各級檢察機關都成立了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各級檢察院領導還親自辦理重大黑惡犯罪案件和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二是及時批捕、起訴了一大批黑惡勢力犯罪案件。2006年3月至2008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批捕黑惡勢力犯罪案件6580件33093人,經審查批准逮捕6247件30111人;受理審查起訴5806件30147人,提起公訴5554件26360人。其中,批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554件6346人;提起公訴683件7813人。三是查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08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87件103人,提起公訴60件77人。四是強化了對涉黑涉惡案件的訴訟監督。共監督立案黑惡勢力犯罪案件112件288人,追捕遺漏黑惡犯罪嫌疑人572人,追訴203人。
張耕對下一步打黑除惡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第一,要充分認識繼續深化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第二,堅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確保依法從快批捕、起訴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堅持對重大案件適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堅持“兩個基本”原則,對於公安機關移送的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只要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充分,就要依法批捕起訴;堅持對重點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加強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等部門的聯絡和配合,統一執法尺度和證據標準;強化出庭公訴工作。第三,要深挖徹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各級檢察機關要對“保護傘”職務犯罪線索進行一次專門排查,特別是對掛牌督辦的重大黑惡犯罪案件,要深入查找是否存在“保護傘”,對排查出來的案件線索,要緊盯不放,堅決一查到底。第四,要加強訴訟監督,嚴格執行政策,保證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第五,積極探索建立打黑除惡長效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和公安機關、法院的溝通配合機制;要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培養一批精通黑惡犯罪法學理論,掌握黑惡犯罪特點、規律的檢察隊伍;要完善捕訴銜接工作機制;要立足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張耕強調,當前檢察機關各項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抗震救災工作是當前全黨全國的首要政治任務,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繼續積極投入抗震救災工作。同時要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全力做好本職工作,保證各項檢察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邱學強説,張耕副檢察長的講話對於推動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各地要儘快把講話精神傳達到基層,組織廣大檢察幹警深入學習領會,深刻認識繼續深化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毫不放鬆地開展好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二是要認真對照檢查,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真正把這次會議的各項部署和要求落到實處。三是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各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打擊合力。
高檢院機關有關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了主會場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院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參加了分會場會議。(林世鈺)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