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1日電(記者周瑋、王茜)當前,抗震救災醫療救治工作正處於關鍵階段。為進一步做好抗震救災醫療救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救治受傷人員,衛生部對做好四川地震災區醫療救治工作提出四點要求。
一是認真做好檢傷分類和重症傷員分流。收治災區傷員的各醫療機構和醫療點,要按照衛生部制定的《汶川地震現場檢傷方法和分類標準》認真做好檢傷分類工作,按照傷情嚴重程度和治療優先順序開展救治工作;重災區各醫療機構和醫療點要結合自身救治能力認真做好分流和轉診工作,提高救治效率;不具備治療條件的,要及時將重症傷員轉往指定的醫療機構。
二是組織骨幹力量,做好重症傷員的救治。四川省各醫療機構和負責接收重症傷員的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和充實醫療救治專家隊伍,認真按照診療護理規範、常規、指南開展救治工作,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提高好轉率和治愈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殘率。收治重症傷員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各醫療機構收治傷員數量和醫療機構救治能力,科學調配救治隊伍和醫療物資。
三是加強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承擔抗震救災醫療救治任務的各醫療機構和醫療點,要提高對醫院感染控制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按照醫院感染管理的各項法規、規範和標準,加強醫院感染防控工作力度,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已按衛生部要求遴選醫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技術骨幹組成後備隊伍,做好準備工作,將按照統一部署隨時趕赴四川,支援災區醫療機構做好醫院感染控制工作。
為指導地震災區做好醫院感染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衛生部組織專家制定了四川地震災區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指南。
四是加強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災區各醫療機構和醫療點在收治傷病員時,要注重加強傳染病病人的篩查,發現國家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以及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時,應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報告。對發現的傳染病病人要做好觀察、隔離、治療等相應處理。
衛生部還要求,動員各醫療機構和醫療救護隊伍,通過各種形式加強災後疾病有關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危機預防知識和自救能力,盡可能避免和減少地震傷害的進一步擴大,保障群眾生命安全。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