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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白宮舉報人猝死續:讀者呼籲《證人保護法》

 

CCTV.com  2008年04月28日 08:25  來源:中國青年報  

  核心提示: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事件曝光後,各路媒體跟進,民眾反應強烈。主流民調要求政府儘快完善和強化保護舉報人制度,儘快出臺《證人保護法》。

安徽阜陽市潁泉區政府辦公樓,被當地群眾稱為“白宮”。(資料圖)

  潁泉區為了蓋新辦公樓,拆除了高井小學1990年代的校舍。學生們只好搬回1960年代的破舊校舍上課。(資料圖)

  4月22日,本報獨家刊發了《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調查》、《頗有爭議的張治安》、《李國福與張治安的十年恩怨》等專題調查報道後,一石激起千層浪。

  數十家媒體發表了對此事的評論,新華社、中央電視臺、南方週末等媒體派出記者奔赴阜陽進行跟蹤報道。

  報道之所以引起強烈反響,《財經時報》的一篇評論文章也許能説明原因:“安徽阜陽一起舉報人離奇死亡案件聚集了人們的目光,其受關注程度絕不亞於奧運會或者動蕩的股市行情。這表明中國民眾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關注法律秩序和社會正義,尤其是當正義的命題直接考驗執政者的時候。”

  《一定要讓正氣在阜陽升起》、《李國福之死呼喚“廉政公署”》、《“舉報人蹊蹺死亡”暴露了什麼?拷問舉報制度》、《“白宮”舉報人因何“自縊身亡”?》、《絕對權力之下舉報人何以安身立命》、《誰對阜陽白宮舉報人的離奇死亡負責》、《白宮門”比“虎照門”事態更嚴重》、《追問安徽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等針對此報道的評論文章和網絡博文鋪天蓋地,眾多“聲音”中,兩種聲音佔據了主流:強烈呼籲有關部門徹查此事,給死者家屬和公眾一個交代;強烈要求政府儘快完善和強化保護舉報人制度,不要讓李國福成為最後一個舉報人。

  

  《新華每日電訊》追問《誰對阜陽白宮舉報人的離奇死亡負責》。該評論指出,不論什麼原因,舉報者付出災難性代價,被舉報的違法對象卻依舊巋然不動,這都是法治的恥辱。

  《李國福之死呼喚“廉政公署”》這篇評論文章稱:不管李國福死因如何,有一點似乎可以肯定:當前我們的舉報人大多被過早暴露在被舉報人的“天羅地網”下,被舉報人還高高地坐在臺上,位高權重,一夫當關指揮著旗下公、檢、法等“天羅地網”。

  一位網友發出這樣的感慨:在我們的行政程序還不夠完善、保護舉報人的機制還不夠健全的情況下,漫漫舉報路上,常常灑下舉報人無數辛酸的淚水。

  早在199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就發佈了《關於保護公民舉報權利的規定》,但舉報人遭報復的事件卻一再上演。“呂凈一,因舉報遭到平頂山市政法委書記李長河的打擊報復,曾遭拘留,後被刺成重傷,呂妻被刺身亡。周偉、郭光允、顧汝漢等,都幾乎以身家性命作為舉報的沉重成本。無數知名不知名的舉報英雄,前仆後繼地倒在舉報路上。”

  也有舉報人最終勝利的案例,但那是辛酸的勝利。50多歲的王文漢曾是郴州市宜章縣的一個企業主,為了打贏一場經濟官司,他多次給原紀委書記曾錦春送錢,但曾錦春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做法,讓他在借了高利貸行賄之後,依然輸了官司,從此,他走上了舉報曾錦春的道路,並與彭北京、李民主、黃元勳這三人結成“舉報曾錦春聯盟”,舉報人黃元勳在絕望之際給湖南省委書記寫了一封公開信,幾乎成了他的遺書,“為什麼堅持正義所付出的代價總是那麼令人震驚!……這支筆有千斤重,我含著眼淚用血寫下這份靈魂的遺書!”正是這封“絕命信”,讓郴州官場腐敗問題露出水面,最終將“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拉下了馬。

  一位法律從業者在《“舉報人蹊蹺死亡”暴露了什麼?拷問舉報制度》的署名評論文章中提出:有必要完善相關法律,強化對舉報人的保護力度。目前,《刑法》第254條雖然規定了報復陷害罪,但類似案件在司法實踐中鮮有操作。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刑法》僅規定了刑種和刑期,但未解釋何為報復陷害。對該法條的司法解釋又超越了法律本身,規定情節嚴重的才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增加了立案標準。

  “除此之外,對舉報人保護側重於事前保護還是事後懲罰至關重要。一些法治先進國家,都將事先保護放在第一位。如果保護措施落實到位的話,一定會有更多的公民勇敢地站出來與腐敗濫權做鬥爭,而司法又能節約多少成本,舉報人不需上訪又將節約多少社會資源。”

  正如《不能讓李國福成為最後舉報人》文章所稱:不讓舉報人蹊蹺死亡,唯有儘快出臺《證人保護法》。《證人保護法》一日不出,誰還敢冒著生命危險前來舉報?

  “不管是李國福怎麼蹊蹺個死法,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李國福為什麼會死?在一個依法治國已有30年時間的國家,諸多的法律條文保護不了一個‘白宮’事件的舉報人,我們的法律尊嚴何在?律法剛性何在?難道我們阜陽的所有執法人員就被權力嚇到了,不能以身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在‘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法治社會裏,難道縣委書記的‘公權力’就是法律禁區?”

  眾網民的質疑猶在耳邊,人民網的一篇時評《追問安徽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發出了吶喊:正常的法律程序哪去了?公開的審判哪去了?為什麼沒有輿論的參與和監督?為什麼沒有被害人及其家屬申辯的聲音?這樣的法制環境,怎麼會有公平正義,怎麼會有和諧穩定,怎麼會有老百姓的福祉?

  “幸虧還有中央的媒體,幸虧還有互聯網,安徽阜陽發生的事情還是不可阻擋地‘公諸於眾’,並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即便到這件事情完全清楚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問一句,還有多少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還有多少貪腐的官員沒有得到懲處,還有多少司法腐敗的現象沒有得到治理?我們不能老是讓人們付出了極其慘重的代價後再來修補自己的漏洞!”

  中央電視臺“馬斌讀報”主持人馬斌在節目中説,李國福為什麼被拘留、逮捕?拘留後遭遇到了什麼?阜陽“白宮”的建設到底有沒有黑幕?誰在警告死者家屬不要找事?李國福的死因,相信司法機關會有專業鑒定,我們希望,與死因鑒定同時出來的,是更多的真相!

  而《人民日報》的評論《豪華辦公樓背後》關心的是另一個問題。就在阜陽“白宮”的對面,有一所小學沒錢改造的危房,進進出出那麼多幹部卻都視而不見,“白宮”從立項到審批層層監督環節居然能一路綠燈!這損害的是阜陽的形象。所舉報的豪華辦公樓問題,多年未見相關部門查處回應,這是為什麼?

  《人民日報》的評論最後説,一連串“前腐後繼”事件發生,説明一些地方反腐工作恐怕要經過刮骨療毒之痛。知恥近乎勇,于阜陽而言,重塑形象的要義首先是透明、公開的依法行政,是監督制度的剛性運行,是對群眾“四權”的充分尊重…… (本文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李菁瑩)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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