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7日電(記者李斌 魏武 苑堅)“3?14”拉薩暴力事件發生至今已經一月有餘,大量事實表明:這一事件是達賴集團“西藏人民大起義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過精心組織、策劃的。
人們不禁要問:達賴集團究竟是一個什麼性質的集團?“西藏流亡政府”又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其結構和人員構成如何?達賴家族與“流亡政府”之間究竟有著怎樣的關係?
表面上的“三權分立”,實質上的“政教合一”──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四川藏學研究所的權威專家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一語道破了達賴集團及其“流亡政府”妄圖分裂祖國,妄想“西藏獨立”、圖謀復辟“政教合一”的農奴制社會的本質。
“流亡政府”成立 圖謀“西藏獨立”
在西方和印度反華勢力的庇護下,叛逃後的達賴1960年5月移居到印度西北部康拉縣一個名叫達蘭薩拉的小鎮。同年9月,達賴集團召集外逃的西藏貴族和原地方政府官員及其他藏區的土司頭人、上層僧侶、叛亂頭目等,在達蘭薩拉召開所謂的第一屆“西藏人民代表會議”,宣告正式成立“西藏噶廈政府”,後來改為“大雪域國政府”,即所謂的“西藏流亡政府”。會議公佈了“西藏國憲法大綱”草案,宣佈達賴為政府“首腦”。
專家指出,這個所謂的“流亡政府”,從噶倫到各部門的大小官員,都是由外逃藏人中少數堅持分裂祖國、主張“西藏獨立”的反動僧俗上層、原西藏地方政府官員和其他藏區的土司、頭人擔任的。這次會議標誌著以達賴為首的背叛祖國的西藏分裂主義集團的正式形成。
1963年10月,達賴集團正式公佈了“西藏國憲法”,1991年修改為“流亡藏人憲法”,兩部“憲法”都明確了達賴喇嘛在其集團中至高無上的地位。“流亡藏人憲法”宣稱,要“使未來的西藏區域(整個衛藏、多堆、多麥三區)(説明:指藏、青、川、甘、滇等省藏區)成為一個非暴力的和平區”。
專家指出,與第一部“憲法”比,修改後的“憲法”除了增加“自由”“民主”“和平”等詞彙,根本目的和基本精神沒有什麼不同,實現“西藏獨立”、把西藏建成一個“政教合一”的“民主國家”的最終目標沒有改變。
達賴集團創作了將佛教勸世語言和“西藏獨立”幻想相結合的“國歌”,並將集藏傳佛教教旗與舊藏軍軍旗于一身的“雪山獅子旗”規定為國旗。
“西藏流亡政府”大廳中懸挂著一幅“西藏版圖”,包括現在的西藏自治區和青海省全部地區、新疆的五分之一、甘肅的三分之二、四川的三分之二、雲南的一半,面積達240萬平方公里。
“這個區域就是達賴集團鼓吹的所謂‘大藏區’。”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朱曉明研究員説,其目的在於以此籠絡流亡藏人各地區勢力,爭取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持。
專家同時指出,“西藏流亡政府”是在國外反華勢力精心策劃和支持下,由達賴等少數分裂主義分子組成的一個非法組織。時至今日,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正式承認“流亡政府”。
“流亡政府”三大系統:為分裂活動提供組織保障
達賴集團所謂的“流亡政府”分為三大系統:達賴喇嘛秘書處、“噶廈政府”和“西藏人民會議”。過去數十年中雖有部分改變和調整,但其組織機構基本框架並沒有大的改變。
達賴喇嘛秘書處就是舊西藏時的“譯倉”,又稱達賴喇嘛私人秘書處,或稱達賴喇嘛辦公室。舊西藏的“譯倉”隸屬噶廈並受達賴的總堪布領導,如今的“譯倉”則由達賴直接領導和指揮,是達賴集團重要的決策和權力機關,實際權力超過舊西藏“譯倉”。噶廈的重大事項必須通過“譯倉”呈報達賴喇嘛,“噶廈政府”的主要公文、政令要經“譯倉”審核、蓋章方能生效。
達賴秘書處還負責處理達賴的私人事務,如為其起草講話稿,安排日常活動,奉命為其發表聲明、接見記者等。
專家指出,“噶廈”是達賴集團“流亡政府”的行政管理中樞即“內閣”。“噶廈”之名是清朝中央政府欽定的,1959年3月28日,國務院發佈命令解散“噶廈”,標誌著“噶廈”從那時起即為非法組織。
根據“流亡藏人憲法”,“噶廈”應設8名“噶倫”,通過投票選舉産生,“噶倫”任期5年。幾經改組,一些接受了西方教育的藏族青年當上了原來只有貴族才有資格擔任的“噶倫”。
專家介紹,達賴集團自1959年叛逃至今共組建了13屆“流亡政府”。目前有7個“噶倫”,首席“噶倫”是桑東。“流亡政府”目前下設20多個部門和單位,包括內政部、財政部、安全部、外交與新聞部、宗教與文化部、教育部、衛生部等7個部和其他下屬單位,共有從業人員2900多人。
專家介紹,有充分證據表明,“3?14”拉薩事件中,“流亡政府”首席“噶倫”桑東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如何指揮藏人將“革命成果”進一步擴大,還對“安全部”、“宗教與文化部”等部門的工作進行了部署。一名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受達賴集團派遣、煽動組織策劃“3?14”打砸搶燒暴力事件的骨幹分子交代:自2006年11月起和“流亡政府”“安全部”某官員建立了聯絡,並在其授意、指使下積極從事民族分裂活動。
“西藏人民會議”是達賴集團為籠絡川、青、甘、滇各省藏區外逃藏人和迎合西方國家的需要而給自己披上的西方議會式“民主”外衣。
專家指出,“西藏人民會議”其實並非達賴集團的新把戲。在西藏和平解放前夕,聚集在印度噶倫堡的少數西藏反動上層,妄圖阻止人民解放軍進藏,在美英帝國主義的唆使之下,就曾于1949年11月8日以“西藏國民會議”的名義向聯合國發出過“呼籲書”;西藏和平解放後,少數反動分子為了破壞十七條協議,又曾多次打出過所謂“西藏人民會議”的牌子,進行了一系列的叛國陰謀活動。
因內部矛盾重重,“西藏人民會議”就代表名額的分配多次進行了調整。基本分配辦法是按照3個地區──多麥(安多)、多堆(康區)、衛藏(前後藏),和5大教派──寧瑪、噶舉、薩迦、格魯、苯教──平均分配,自行選舉産生。由於達賴集團內部爭權奪利,地區矛盾、教派矛盾以及各種派別組織的矛盾愈演愈烈,這些矛盾在“人民代表”和“人大常設會”的選舉時暴露得最為明顯和突出。1988年2月,第十屆“人民會議”在激烈的爭吵中組成,時隔僅一年,即因台灣金錢醜聞案宣佈解散。
“目前的‘西藏人民議會’2006年9月成立,有46名代表,43個通過選舉産生,另外3個由達賴任命。”四川藏學研究所專家介紹。
“3?14”打砸搶燒暴力事件發生後,達賴集團于3月中旬成立了7人組成的“西藏團結委員會”,由“西藏人民議會”議長噶瑪群培擔任主席。該委員會宣稱代表“西藏中央政府”和達賴喇嘛,將直接領導各地流亡藏人及非政府組織在全球範圍內統一開展活動,“西藏流亡政府”的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奧運會、妄圖分裂祖國的醜惡目的暴露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