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中鐵)有關情況簡要介紹如下。介紹分為三個方面:一是企業基本概況;二是2007年主要工作情況;三是2008年工作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企業基本概況
1.歷史沿革。中國中鐵作為國家基本建設的主力軍,伴隨著新中國的成立與發展,已經走過了半個多世紀的光輝歷程。公司的前身是成立於1950年的鐵道部工程總局和設計總局,後幾經變更為鐵道部基本建設總局。 1989年7月,鐵道部撤銷基本建設總局,組建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2000年9月,總公司與鐵道部“脫鉤”,整體移交中央企業工委管理。2003年5月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後,隸屬國資委管理。2006年11月,成為國務院國資委首批董事會試點企業。2007年9月12日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獨家發起設立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五十多年來,中國中鐵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鐵路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黨的十六大以來,在國務院國資委的正確領導和公司領導班子的帶領下,全公司廣大幹部員工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大力弘揚“勇於跨越、追求卓越”的企業精神,全面推進企業發展戰略,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企業已經發展成為集勘察設計、施工安裝、房地産開發、能源開發、工業製造、科研諮詢、工程監理、金融信託和外經外貿于一體的多功能、特大型的現代企業集團。2006年、2007年連續入選世界企業和世界品牌雙500強;在ENR評選的“全球最大承包商”中名列第3位;在全球225家“最大國際承包商”中位列第67位;企業營業額在亞洲建築企業名列榜首。
2.公司管理體制。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獨家發起設立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後,其人員和資産分為兩部分,管理體制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註冊資本為108億元,持有中國中鐵股份124億股,佔58.30%,主要從事股權管理、資産管理以及物業管理業務。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後,建立董事會、監事會,制定了《公司章程》,形成了公司治理架構。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健全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和董事會秘書等制度。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目前由9 名董事組成,其中董事 4 名、獨立董事5 名。董事會主要職責是負責召集股東大會會議,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投資、除發行公司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外的融資方案等重大事項。董事會設立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安全健康環保委員會共5 個專門委員會,為董事會重大決策提供諮詢、建議,保證董事會議事、決策的專業化、高效化。監事會由5名監事組成,其中4 名職工監事。監事會職責是負責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等。經理層設總裁1名,副總裁8名,其中有3人分別兼任總工程師、總經濟師、財務總監和總法律顧問。經理層實行總裁負責制。經理層其他人員協助總裁工作,並可根據總裁的委託行使職權。經理層主要職責是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執行董事會決議並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對所屬二級公司主要是以資産為紐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規定和要求進行股權式管理。同時,充分利用上市機遇,加大內部整合力度,打造核心業務板塊,縮短管理鏈條,發揮整體協同效應。
3.公司經營範圍。公司具有國家批准的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橋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擁有國家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和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具有派遣人員臨時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經貿人員來華事項審批權。經國務院國資委確認,公司的主營業務為:建築工程;相關工程技術研究、勘察、設計、服務與專用設備製造;房地産開發經營。
4.企業構成。中國中鐵總部設有21個管理部門(包括黨群部門)。公司下轄41 家成員企業和所屬單位。主要有中國海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中鐵一局、二局、三局、四局、五局、六局、七局、八局、九局、十局集團公司和中鐵大橋局、中鐵隧道、中鐵電氣化局、中鐵建工集團等15家大型施工企業;中鐵山橋、中鐵寶橋等4家大型工業製造企業;中鐵設計諮詢集團、中鐵二院、中鐵大橋院等6家設計和科學研究院,2個分公司,分佈在全國除台灣省以外的各省市自治區。並在6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辦事處、代表處、項目部等境外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