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9點新聞):在現行《殘疾人保障法》實施的17年裏,我國社會環境有了很大的變化,社會經濟的發展、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和諧社會理念的提出、社會保障體系的日益健全都給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殘疾人保障法》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起草了《修訂草案》,《修訂草案》的突出特點和亮點是什麼,我臺記者採訪了(修訂草案)的起草人之一,中國殘聯副理事長申知非。
90年《殘疾人保障法》立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部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促進法,以推動我國殘疾人事業進展。《修訂草案》則將目標提升到殘疾人權益的保障。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副理事長 申知非:這幾年經濟狀況的發展,為殘疾人提供更多特殊保障創造了必要物質條件。保障法的修改明確了很多對殘疾人基本權利保障的內容。
修改草案每一章開篇的第一句話都是“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某某的權利”。在這些權利中,既有康復醫療、接受教育、就業等生存、發展的內容,更包括提供盲文選票等政治權利的規定。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副理事長 申知非:權利保護的內容是新法的重要亮點,這標誌著一個觀念的轉變:傳統上認為殘疾人是救濟對象,是慈善服務的對象,但今天,我們更多的是從權利主體看待殘疾人。殘疾人的權利不是靠被人施捨給他的,而是他作為一個平等的人自身具有的權利。
現行的《殘疾人保障法》規定:國家和社會逐步實行方便殘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採取無障礙措施,在《修訂草案》中,這句話被擴充成了獨立的一章。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副理事長 申知非:新法的特點大大強調了無障礙環境建設,包括公共設施的無障礙,信息無障礙,使殘疾人能通過一些技術手段,服務手段,便利生活。這是殘疾人走向社會、融入社會的一個必要條件。
修訂草案還特別強調法律責任。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副理事長 申知非:對侵害殘疾人權益,歧視殘疾人造成後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法新內容、新特點。
責編:趙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