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8日電 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藏傳佛教形成了優良的愛國主義傳統。這種愛國主義的光榮傳統和崇高精神至今依然煥發著生機,並激勵著當代藏傳佛教界的有識之士。在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事業中,愛國主義傳統既是當代藏傳佛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的強大精神支柱,也是中華民族愛國主義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進一步發掘、繼承和弘揚。
藏傳佛教歷代高僧大德,為爭取和維護祖國統一作出了重要的貢獻。13世紀中葉可以説是藏傳佛教界愛國主義傳統形成和早期發展的時期。出現了一個以薩迦班智達和八思巴伯侄為代表的愛國愛教的人物群體,其中包括元朝歷代帝師和本欽、帕竹噶舉派的領袖絳曲堅讚、噶舉教派的歷代活佛、薩迦教派的大乘法王、格魯教派的大慈法王以及闡化王、輔教王、闡教王、護教王、讚善王,以及後來的第五世達賴喇嘛和第四世班禪額爾德尼等高僧大德。
抵制外來侵略,維護國家主權,是藏傳佛教的愛國主義傳統。公元16世紀末,葡萄牙、法國和英國殖民主義者在印度建立了殖民據點之後,將殖民觸角伸向西藏。1624年,葡萄牙耶穌會神父安奪德同馬柯斯越過西藏阿裏南面的瑪那山口,在阿裏的札達縣修建了西藏高原上的第一座天主教堂,激起了廣大佛教信徒的反抗,最終落得被驅逐的下場。1624年至1632年期間,阿裏地區和日喀地區驅逐西方傳教士,關閉傳教會,是藏傳佛教界同廣大信教群眾一道,反對西方殖民勢力以“傳教”方式進行滲透的鬥爭所取得的勝利,對於維護祖國主權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公元17世紀以後,西方帝國主義通過插手西藏政治事務,干擾和破壞中央與西藏地方的政治隸屬關係,祖國西南邊陲的安危受到挑戰。在這種形勢下,藏傳佛教界的愛國主義傳統主要表現在反對外來侵略、維護祖國統一和主權完整上。這時期,先後涌現出許多愛國的藏傳佛教界人士,較有代表性的人物有第四、五、六、七世班禪額爾德尼,第五、七、八世達賴喇嘛,以及攝政王第穆呼圖克圖、策墨林呼圖克圖、熱振呼圖克圖等著名的愛國活佛。1888年和1904年英帝國主義者發動的兩次武裝侵略西藏的戰爭,西藏僧侶民眾都進行了英勇抵抗,給侵略者以沉重的打擊。
反對分裂,捍衛祖國領土完整,也是藏傳佛教的愛國主義傳統之一。從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藏傳佛教界的愛國主義傳統進入新的發展時期。在這一時期,堅持維護祖國統一,反對內部分裂祖國的勢力,是藏傳佛教界人士發揚愛國主義精神的集中表現。其代表人物有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第九世班禪額爾德尼、第六世熱振活佛、第十一世帕巴拉呼圖克圖等一大批藏傳佛教界的愛國人士。
在英國侵略西藏時,藏傳佛教界的愛國人士和廣大的僧俗群眾共同反抗英帝國主義,表現出堅定維護國家主權的決心。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在這次反對英侵略西藏中更作出過特殊的貢獻。十三世達賴喇嘛于1904年下令取締了英國人控制的警察局,停止了英國教官對藏軍的訓練,封閉了英國人控制下設在江孜的貴族子弟學校。1929年,他在接見國民政府聯絡員劉曼卿時表示:“吾所最希求者,即中國真正和平統一”,“英人對我確有誘惑之念,但吾知主權不可失”。
同樣,第九世班禪額爾德尼也對西藏內部親帝派的活動進行過堅決的鬥爭。他積極參與領導了抗英戰爭,“九世班禪額爾德尼所派代表蘇康努森本堪布與噶廈所派拉丁色代本並肩指揮作戰,不幸以身殉國”。在英國人的拉攏收買面前,第九世班禪額爾德尼始終堅持愛國主義立場,使英帝國主義的陰謀未能得逞。
1949年10月,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首先致電毛澤東主席和朱德總司令,表示擁護中央解放西藏的政策。1950年10月,昌都強巴林寺第十一世帕巴拉活佛派代表送信給解放軍,也表達支持和擁護中央解放西藏昌都的願望。當時,已經解放和即將解放的藏區藏傳佛教界的愛國人士,如四川甘孜的格達活佛、青海的喜饒嘉措大師等,分別以不同的方式錶示擁護中央政府解放西藏的政策,支持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進步團結的偉大事業。
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是一位愛國愛教的宗教領袖。在西藏和平解放以前的1950年,班禪額爾德尼即派計晉美等人作為他的代表,專程到西安會見彭德懷,提出有關解放西藏辦法的建議。在西藏的民主改革運動中,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積極贊成和主張宗教改革,他明確提出“憲法進寺廟”的主張,後來受到中央的肯定和採納,成為指導西藏宗教寺廟民主改革的總方針,對西藏寺廟的民主改革産生了深遠的影響。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也非常重視培養愛國愛教的藏傳佛教後繼人才的工作。班禪大師創建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還親自擔任佛學院院長一職。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始終堅守“四熱愛原則”,即熱愛共産黨,熱愛祖國,熱愛本民族,熱愛自己信仰的宗教。他是藏傳佛教界學習的愛國愛教楷模,班禪大師堅定的愛國信念和崇高的愛國精神深入人心。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事業中,西藏和其他藏區的眾多活佛和高僧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他們堅持愛國愛教,積極配合政府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積極推動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積極投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宗教的實踐,充分挖掘和弘揚宗教文化中的積極因素,為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著積極作用。
責編:趙德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