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新華社消息,為幫助“3?14”事件中被打砸搶燒的旅店業、餐飲業、商業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等解決基本生活,從4月起,西藏相關部門將給予這些受損商戶社會救助。
針對受損商戶的社會救助包括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兩大塊。
對受損商戶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實行定額生活救助。暫無居住條件的,可到拉薩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再領取生活救助資金。標準按照拉薩市現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給予救助,即每人每月260元。
對未參加西藏自治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農牧區醫療制度的無辜受傷住院人員實行醫療救助。按無辜受傷人員住院發生的住院費、檢查費和醫藥費全額給予救助。
生活救助自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實行,期間不再在拉薩市從事有關生産經營的,停止生活救助資金髮放。醫療救助按傷害發生至治愈出院實行一次性救助。
責編:王壹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