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2008年3月10日上午9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積極推進檢察改革,完善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貫徹黨的十六大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部署,認真抓好中央確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改革任務,制定《關於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的三年實施意見》,積極穩妥地推進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
──改革和完善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制度。健全了對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的監督機制;規範死刑第二審案件審查和出庭工作,探索死刑復核監督機制,加強了對辦理死刑案件的法律監督;健全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同步監督機制,建立監外執行罪犯社區矯正工作監督機制,完善了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制度。
──規範和完善執法辦案工作機制。開展“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規範。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和修改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質量標準,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扣押、凍結款物工作規定等50多項規範性文件。
──改革和完善檢察機關內部制約機制。加強辦理職務犯罪案件的內部制約;建立並推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加強了人權保障;建立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備案、審批制度;制定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改革和完善檢察機關接受監督的機制。為加強對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外部監督,從2003年9月起開展了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截至去年底,全國已有86%的檢察院開展試點。人民監督員共對21270件"三類案件"進行了監督,其中不同意辦案部門意見的930件,檢察機關採納543件。
責編: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