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月9日9:00,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在會上發言:
推進新階段改革的三點建議
今年是改革開放30週年。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的改革開放,全面釋放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體制源泉,使我國發生了歷史性的巨大變化。進入新世紀新階段,面對新矛盾新問題,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目標,要按照十七大的戰略部署,推進全面改革。對此,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要以新的思想解放推動新階段改革開放的突破
改革和發展始終是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兩大主題。進入新世紀新階段,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有發展過程中的必然因素,但更多的是由改革不到位形成和積累的。例如,可持續發展中的資源環境問題同經濟增長的體制機制缺陷相聯絡;民生問題與公共服務體制建設滯後相聯絡;貧富差距的問題,既反映了市場體制的不完善,也反映了分配體制改革滯後的現狀。新階段進一步解放思想,重要的在於打破不利於繼續推進改革創新和實現科學發展的觀念束縛和利益制肘,以使改革及時、主動地從經濟領域拓展到政治、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
二、要以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重點推進新階段的全面改革
新階段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全面改革的重點和關鍵。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首先在於通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現經濟運行機制由政府主導向由市場主導的轉變,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提供重要的體制保障;推進以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重要的是通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確立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以強化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統籌中央與地方關係,其實質是通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一個合理的中央與地方權力和利益格局,並建立與此相適應的財政稅收體制和官員考核機制。
近幾年,雖然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有了一定的進展,但同經濟體制改革的實際進程相比,總體上來説是相對滯後的。並且,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公共治理結構中的一些矛盾凸顯。例如,行政成本增大、行政效率低下的問題;政治參與積極性提高與表達渠道不相適應的問題;政府官員的某些腐敗問題與社會監督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利益主體多元化與社會組織發展滯後的問題;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眾參與問題等,這些都對改善公共治理結構提出新的要求。
十七大以後,各方面對新階段的大部門制改革寄予厚望。從現實看,重要的在於:(1)按照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現實需求推進大部門制。當前,能源問題、環境問題不僅成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也成為影響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儘管推進大能源、大環境的某些條件還不完全成熟,有些關係還有待理順。但是,儘快組建大能源、大環境、大交通對大局有利,對緩解我國當前經濟社會領域的某些突出矛盾有利。為此,大部門制改革需要在這些方面取得突破。(2)按照完善公共治理結構的要求推進大部門制,需要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這樣才有可能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三、儘快建立高層次的改革協調機構
新階段的全面改革不僅涉及到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協調,還涉及到中央與地方利益的協調。這使得改革面臨多方面的挑戰,複雜性加深,改革的難度加大。過去30年改革的實踐證明,每當改革處在關鍵時期,改革的統籌協調就更加重要。落實十七大關於“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增強改革措施的協調性”,關鍵是儘快建立一個由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的、超脫部門利益的改革協調機構。
從領導和謀劃新階段改革的要求看,建立改革協調機構的主要目的是:(1)加強對改革的統一領導,審時度勢,把握機遇,綜合協調各方面改革的順利推進;(2)強化改革的決策機制,對每一項重要的改革做出總體部署,堅持統籌兼顧、綜合配套;(3)綜合把握改革的總體情況,協調推進綜合性改革試驗和部門、地方的改革試點。
我國的改革開放已進入歷史新時期,全面改革面臨著難得的機遇。我們能否在未來的幾年內實現全面改革的新突破,對於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目標極為重要。
責編: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