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月9日9:00,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書記處書記張世平代表全國婦聯在會上發言:
關注農村留守流動兒童促進他們的平等發展
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問題是現階段我國農民工問題的伴生問題。由於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農村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環境正在不斷優化,但總體上看,他們生存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一是農村留守兒童數量成倍增加。據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顯示,14歲以下農村留守兒童約有4000多萬,比2000年人口普查統計的2000萬增長1倍多,15─17周歲大齡留守兒童約有1000多萬。在全國農村兒童中,留守兒童比例高達28%,部分省市已超過40%。四川、安徽、河南等6個勞務輸出大省的留守兒童佔全國總數一半以上。隨著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快,留守兒童數量有將繼續攀升的趨勢。
二是留守兒童監護問題突出。0─5周歲是兒童發育關鍵期,這一年齡階段留守兒童約佔農村同齡兒童30%,近20%的幼兒父母是在孩子1歲前外出,幼兒過早離開父母,影響生長髮育和身心健康。在留守兒童中父母雙方外出的已超過半數。還有一些年齡偏大的兒童是獨自生活,身邊沒有任何監護人。這對他們的生活、教育、心理和安全都會産生不利影響。
三是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堪憂。留守兒童大多由文化水平偏低的隔輩人照料,45%的臨時監護人表示沒有指導留守兒童的能力,許多老人還同時照顧幾個兒童,只能主要照料生活。目前留守兒童初中輟學比例高於非留守兒童;高中就學比例低於非留守兒童。有的初中畢業後就進入非正規勞動力市場,缺乏有效的社會保障,還有的處於無人監管狀態,易成為侵害他人或受侵害的高危人群。
四是流動兒童面臨種種困難。全國農村流動兒童約有2000多萬,比2000年數量略有增長。農民工選擇把孩子留在家裏,與進城後的生活成本和諸多困難有直接聯絡。最突出的是教育問題,國家規定“兩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的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落實,受課程設置、教學質量、升學制度所限,部分流動兒童難以適應城市教育,參加中高考時還會遇到更大障礙。在享受醫療保健、困難救助等方面與城市兒童也有一定差距。
農民工作為一支新型勞動大軍,為城市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他們的子女由於遠離父母而承擔了本不該那個年齡承擔的諸多壓力。這不僅影響孩子的現在,也會影響孩子的未來甚至幾代人的發展;不僅牽動著億萬家庭,也關係著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與公平正義。關注留守流動兒童,就是關注民生,就是關注民族的發展,國家的未來。為此建議:
一是加大法律保護監督力度,確保未保法、義務教育法有效實施。以戶籍管理、家庭監護、社會保障為重點,加強立法研究,規範留守流動兒童權益,強化監護人的法定責任,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和委託監護制度,增強其可操作性,使留守流動兒童問題能夠依據法律得到解決。
二是強化政府主導作用,把保障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平等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目標體系,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監測評估和目標考核體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落實專項資金和重點工程,促進突出矛盾問題的解決。
三是加快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消除與戶籍管理相聯絡的就業、醫療、教育等政策瓶頸,落實“兩為主”政策,減少農民工子女就學升學障礙。建立農民工“帶薪休假”、“返鄉探親假”制度並納入勞動用工合同。大力發展縣域經濟,促進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和返鄉創業,有效控制留守兒童急增。
四是加強公共管理服務,建立以城鄉社區為依託的綜合服務平臺,大力發展寄宿制學校和託管中心等服務機構,發揮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監護網絡作用,特別關注那些獨自生活的留守兒童。城市各項公共服務應覆蓋流動兒童,給他們更多傾斜與幫助。
五是發展家庭教育指導,支持創辦“四老”、“新市民”等家長學校,推進城鄉家庭教育網絡建設。在政府實施陽光工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中,增加兒童保護和家庭教育內容,引導家長重視履行好監護人的責任,慎重選擇外出方式、時機和地點。
六是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加強留守流動兒童典型宣傳,引導他們積極向上,自強自立。注重宣傳的準確適度,避免將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化”、“標簽化”。有效開展各項關愛行動,讓留守流動兒童與其他兒童一樣,真正做到同在藍天下,共同成長進步!
責編: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