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月8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關於立法工作,吳邦國説,五年來,相繼完成一批重要立法項目。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堅持服從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是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的基本前提。我們按照黨和國家的戰略部署和重大決策,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作為立法基礎,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把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現實生活迫切需要、立法條件比較成熟立法項目作為立法重點,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將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功經驗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在加強經濟領域立法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在制定新法律的同時注重現行法律的修改完善,一批重要的立法項目相繼完成。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審議通過憲法修正案,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把黨的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方針政策載入憲法,並在憲法中明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的財産權和繼承權,這充分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統一,成為我國憲政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把黨和國家對臺工作的大政方針和政策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充分體現我們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實現兩岸和平統一的一貫主張,同時表明全中國人民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祖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對基本法及其附件有關條款作出解釋並通過相關決定,對保障基本法正確實施、推進香港民主健康發展、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制定監督法,完善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的形式和程序,有力地推動了人大監督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全面推進經濟法制建設。依據憲法精神制定物權法,對涉及物權制度的共性問題作出規定。物權法以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為立法宗旨,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物權法律制度。遵循優勝劣汰的市場法則,制定適用於所有企業法人的企業破産法,規範企業破産程序,確立了企業有序退出市場的法律制度。根據我國國情制定反壟斷法,確立了與我國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的預防和制止壟斷、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的法律制度,有利於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技術進步。為加強金融監管,維護金融秩序,制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反洗錢法,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等,完善了金融法律制度。按照稅收制度的改革目標,制定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內外資金業所得稅,規範了稅前扣除標準和稅收優惠政策。三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減輕了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納稅負擔,加強了對高收入者的稅收徵管。作出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結束2000多年農民種田納稅的歷史,向實行城鄉統一稅制邁出了重要一步。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産業化經營具有重要意義。還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修改了節約能源法,審議了循環經濟法草案等資源環境方面的法律。
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立法。健全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事關勞動者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社會領域立法的一個重點。2007年一年內,常委會先後通過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還審議了社會保險法草案。針對社會領域代表反映強烈的問題,全面修訂義務教育法,將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將實施素質教育寫入法律,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目標確定下來。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確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進一步強化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的保護責任,突出未成年人受教育權。制定公務員法,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為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責編:石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