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監察局:源頭“治本”措施有效治理教育亂收費
新華網北京2月25日電(記者吳晶)新學期開學之際,學校亂收費又成民眾關注焦點。監察部駐教育部監察局執法監察與糾風室主任來啟華25日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説,近幾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先後出臺一系列源頭“治本”措施,教育亂收費蔓延的勢頭已得到有效遏制。
來啟華説,2006年修訂並頒布實施的《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經費投入進行明確規定,這標誌著農村義務教育已由“農民辦”向“政府辦”的根本性轉變,在我國義務教育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義。
2006年,我國開始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2007年已推廣到全國農村地區,免除所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雜費,讓1.5億農村學生都能夠享受到教育改革發展的成果。“現在,農村地區‘上學難、上學貴’問題已得到基本解決,也沒有發現‘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現象。”來啟華説。
針對民眾反映強烈的一些大中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收費問題,來啟華坦言:這是“治理工作中的難點”,其根源在於區域內義務教育發展的不均衡。
來啟華説,“均衡發展”就是要加大薄弱學校改造力度,努力縮小校際之間的差距。這是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的重要途徑。同時,還要加大中學招生制度的改革。
目前,我國許多地方已開始將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和指標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給初中和小學。這樣,就使在教育資源和辦學條件相對較差的學校就讀的學生也有機會升入好學校。
據了解,近年來,教育系統在狠抓規範義務教育收費的同時,出臺了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限錢數、限分數、限人數”的三限政策。2006年,又對“三限”政策進行調整,要求把擇校比例控制在30%以內,並向社會進行公示,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取消擇校生。近幾年來,這項政策得到了較好的貫徹執行,擇校亂收費明顯減少,學校收費行為逐步規範。
同時,教育部還全面停止了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和新的改制學校收費標準,並對原有改制學校進行認真的清理規範。甘肅、遼寧等地已將原有改制學校全部退回公辦,其它地方也制定具體方案並正在逐步實施。
據統計,截至2007年5月,全國有1798所改制學校,已清理規範了514所,也沒有再審批1所新的改制學校。
但是,來啟華強調,在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問題上必須看到“成績很大,問題不少”,群眾對擇校收費問題,特別是以改制為名舉辦“校中校”、“校中班”的亂收費,反映仍然比較強烈。
為此,2007年,國家有關部門繼續對現有改制學校進行清理和規範,同時把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納入統一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和校務公開制度。這些措施使學校的辦學行為和收費行為逐步規範,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2007年的統計顯示:2002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已通過8次教育收費專項檢查,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16.7萬件,涉及違規收費68.51億元,實施經濟制裁47.21億元,其中退還學生家長29.77億元。
來啟華説,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根本出路,一是改革,二是發展,三是通過宣傳教育、財務管理、監督檢查和加大投入等途徑,建立健全治理和預防教育亂收費的長效機制。
責編:馮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