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昨日(13日)公佈了關於對葛洲壩集團基礎公司等40家單位拖欠工程款及工資情況的通報,表示要對這些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出進一步行政處罰。
據通報,廣東省東源縣富源水電站工程的承包方葛洲壩集團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投資方河源市富源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將該工程包給不具備水利水電施工資質的深圳市邱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6月29日,深圳市邱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拖欠部分農民工工資為藉口,組織農民工討要存在合同糾紛的工程款,導致惡性群體性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通報中稱,經有關部門研究決定,對葛洲壩集團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河源市富源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深圳市邱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甘肅省第六建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渝康建築公司等40家單位予以通報批評,記入全國建築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並由有關單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以上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出進一步行政處罰。(記者 徐春柳)
追訪
葛洲壩集團基礎公司:“欠款與我們無關”
葛洲壩集團基礎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余開雲昨(13日)晚説,欠款一事與他們公司沒關係。據該公司法律顧問徐歆皓介紹,該公司是廣東省富源水電站工程的承包方,工程中標後,應業主富源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要求將部分工程分包,葛洲壩基礎公司負責工程質量、技術和安全,對分包方的結算,由業主直接負責。(《楚天都市報》供稿)
責編:趙德禮